《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约翰一二三书》作者: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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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约翰一二三书》作者: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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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约翰一二三书》选自“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Chinese Christian Training Resources Center,简称“华训”)出版的《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约翰一二三书》(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Epistles of John)。

在此特别感谢张西平牧师提供繁体中文译文。


经研经工具团队修订后,这套注释制作成了简体中文版,并已在研经工具上线。

用户可免费使用。请您注册研经工具的账号,选择约翰一二三书,并标签选择“讲道”,即可阅读该注释的大纲、导论和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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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注释原是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对新约圣经各书卷的释经讲道讲章。作者通过对历史文化、地理背景的介绍,以及对原文字义的讲解,逐字逐节、完整而详细地解释经文,并加上灵训、例证和应用。该注释不仅在神学难题、钥字钥词及实践应用等方面为研经者提供了宝贵资源,也为初学释经讲道的传道人提供了优秀的范例,使他们可以更好地掌握这项神圣的艺术。


《约翰书信》

在这倡言“广纳百川”的时代,假教师、假信徒蒙混在教会当中,不但造成教会混乱,也对真基督徒造成重大伤害。惟有基督真理才是判定真假的根基。因此,使徒约翰在年事已高之际,情词恳切地写下《约翰一二三书》,阐释基督信仰的基本要义,要帮助基督徒坚定真实的信仰,并确认自己“有永生”。

在本书中,作者从各层面提出分辨真理的教导:

- 察验诸灵

- 救恩的检验

- 辨识得胜者

- 基督徒的确据

- 敌基督与基督徒

- 崭新的爱和神所痛恨的爱

约翰·麦克阿瑟秉持对真理的执着,严谨分解神的道,让读者在研读时,能够在“真理”、“顺服”和“爱”这三方面,都持守住圣经当有的平衡。

· 推荐语

· 出版前言

· 作者前言

· “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研读指南

· 约翰一书 导论

· 约翰一书 大纲

· 约翰二书 导论

· 约翰二书 大纲

· 约翰三书 导论

· 约翰三书 大纲

· 参考书目

· 版权信息

· 约翰书信注释(试读)


 

推荐语

清晰、合理、易懂、敬虔——如此形容这部由一位作者独立完成、本时代最伟大的教牧注释丛书一点都不为过,甚至不能尽述其详。这本《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系列》(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对基督徒和宣教士都有帮助。它打造于书房中,烧制于讲坛上。它的作者深爱着基督,并将此书作为礼物送给基督的新妇——教会。

狄马可Mark Dever

华盛顿特区国会山浸信会牧师、《健康教会九标志》作者

 

这本书是献给基督身体的伟大礼物,它源于麦克阿瑟博士对圣经的热爱和他多年以来孜孜不倦的研究。当我研读神的道并将其教导给姐妹们时,我发现这个工具对我很有帮助。我常常参考本书来增进对经文的理解,并阐明难懂的经文段落和问题。

狄楠熙Nancy Leigh Demoss

作家、“复兴我心”REVIVE OUR HEARTS电台老师、《女人误信的谎言》作者

 

约翰•麦克阿瑟在扎根于神的道进行牧养事工方面树立了令人信服的榜样。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得着这个事工的果效:仔细研经,并做出忠实的神学解释,所有这些都是为服侍耶稣基督的教会。无论是牧师还是平信徒,都能从这套独一无二的注释书系列中获益多年。

C. J. 马哈尼(C. J. Mahaney

至高恩典事工(Sovereign Grace Ministries)主席

 

这部《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系列》简直堪称一个忠实解经和释经的图书馆,它在我们这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约翰•麦克阿瑟的这本注释书系列非常优秀,它应该被关注,并且应该在每一位牧者的图书馆里占有一席之地。

小R. 阿尔伯特莫勒博士(R. Albert Mohler, JR.

肯塔基路易斯维尔美南浸信会神学院校长

 

传道人最重要的职责是“按正意分解真道”。但是,长期牧养同一间教会,每主日要按时分粮,讲道要有真理亮光,又有能力,真是不容易。麦克阿瑟博士是现代最负盛名的释经讲道者,在西方影响了许多传道人,喂养了许多羊群。他出版的《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系列(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不只是圣经注释书,更是释经讲道的楷模,可帮助你深入圣经真意,并分享永久不变、却又历久常新的信息。

王美钟

马来西亚浸信会神学院院长,华夏宣教神学使团总干事

 

诗篇119:130“你的话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约翰·麦克阿瑟牧师(Dr. John MacArthur)在美国加州恩典社区教会(Grace Community Church)牧会。他专心于圣经教导,四十年来,以释经讲道的方式每主日来传讲神的话,牧养会众。教会人数由数百人增至上万人。

笔者自1985年开始聆听麦克阿瑟牧师的释经讲道录音带,至今已2,000卷,他的圣经教导使我的生命有很大的改变。

麦克阿瑟牧师强调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他一次一节地解开神的真理,目的是使人认识神的话语,满心知道主的旨意,与主有美好的交通。他所著之《麦克阿瑟新约注释》(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已出版28本,英文版销售超过100万册,这些书籍帮助了千万人认识神的话语。此套注译书曾荣获穆迪林金奖。

《麦克阿瑟新约注释》原是他对新约圣经各书卷之释经讲道的讲章,按书卷中的自然段落,依序逐节地讲解。行文中,他通过对经文的历史文化、地理背景的介绍,对原文字义的讲解,用以经解经的方式完整而详细地解释经文,并加上灵训、例证和应用。

笔者多次将《麦克阿瑟新约注释》作为培训解经课程的课本,也多次用作释经讲道之范例。学员们均感到这种系统、深入、完整的解经及讲道方式,能使他们对神的话语豁然贯通。

“华训”同工将在接下来的几年内继续出版《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系列,供应各地华人教会。求神借着此书将他宝贵的话语教导我们,使我们更认识神,信心坚固,生根建造,蒙主喜悦!

张西平 牧师

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总干事

出版前言

“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这正是目前海外华人基督徒所面临的困境。放眼望去,尽是一大群没有牧人的羊群,因着教导不足,不仅群羊四散,更难将福音传到所需之处。故此,我们于1997年在美国加州成立了“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Chinese Christian Training Resources Center),简称“华训”(CCTRC)。

为表明“华训”自神所领受的异象,我们将“华训”宗旨定为:“专一教导,供应教材,培训门徒,倍增事工。”基于这样的需要,我们将出版五大系列的教材,来装备各地的信徒和领袖。

此五大系列为:

1.新约系列:新约导读及精要、新约各书卷诠释、新约圣经难题、新约书卷详纲。

2.旧约系列:旧约导读及精要、旧约各书卷诠释、旧约圣经难题、旧约书卷详纲。

3.神学系列:基要真理、系统神学、新约神学、旧约神学、苦难神学、末世神学。

4.教牧系列:实用释经讲道法、释经讲章范例、释经学与查经法、实用护教学、伦理学,以及基督徒气质、侍奉与人生。

5.教导系列:翻译国外精良著作,包括:耶稣基督的言与行、发掘你的属灵恩赐、麦克阿瑟新约注释、成圣大道等。

“华训”是一个凭信心仰望神供应的机构,我们欢迎对培训教导事工有负担的教会与弟兄姊妹,在祷告和经济上支持书籍出版,供应老师赴各地培训。

愿神祝福我们手中的工作,借此五大系列教材的出版,不仅可服侍各地华人教会同工、主日学老师、查经班、团契,及各差传、福音广播、训练机构、圣经学校、神学院;更可以透过文字出版品将神的救恩、佳美福音传到地极。

 

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  谨识

 

作者前言

以释经讲道的方式逐句传讲圣经新约,对我来说向来是一种满有收获的与神相交的方式。在对神话语的领会中与他深交,并在此基础上向他的子民解释他话语的真意——这是我一贯的目标。用尼希米记8:8的话说,我竭力“讲明意思”,使他们得以真正听见神的话语,并向神有所回应。

毋庸置疑,神的子民必须认识他。这就要求他们认识他“真理的道”(提后2:15),并让这道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3:16)。因此,我事工的重心就是努力让神活泼的道向他的子民显明。这的确是令人振奋的探索。

本新约注释系列所体现的正是解释和运用圣经这一目标。有的释经书侧重于圣经语言,有的侧重于神学或讲道,而本注释系列基本上是以释经或解经为特色。它不涉及语言学的专业性,而是在必要时分析圣经原文,以助于正确地诠释经文。它不涉及全面的神学领域,而是着重于每一段经文的主要教义,以及这些教义与圣经整体的关联。它虽然不以讲道为主,但基本上让每一个思想主题自成一章,并伴以清晰的大纲和符合逻辑的思路。大部分的真理都以别处经文加以说明和运用。在建立起每段经文的上下文关系之后,我力求紧紧追随圣经作者的文路和逻辑。

我祈愿每一位读者都能完全领会圣灵透过这一部分神的道所表达的真理,好让他的启示得以进驻信徒心中,带来更大的顺服与忠心,荣耀我们伟大的神。

 

 

“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研读指南

1982年,我开始尝试这一系列新约注释的写作。当时我并没有预料到这一系列注释书会发挥这么大的影响力,得到如此大的回响。我原本的目标是要写作一系列简单的注释书籍,内容既要让平信徒容易明白,也要丰富到足供牧长和圣经研究者参考。现在看来,这一系列注释书得到各行各业和各种属灵成熟度的弟兄姊妹的接纳和使用,心中备感欣慰。

从第一本注释书《希伯来书》的发行开始,各方需求的声音愈来愈强烈。不管我到哪里去,都会遇到有人询问下一本注释书预备发行的时间。这样的需要鞭策着我快马加鞭地继续写下去!

能够喂养致力追求神话语真理的每一个人,让我备感荣幸。

这一系列注释的写作力求完整、准确,但避免使用太过技术性或非必要的学术性用语。灵修注释书有时会刻意规避某些困难的经文和解释;而解经注释书在处理困难经文时,又太过强调技巧,让读者在阅读之后,反而更加扩大该段经文的复杂,无法带出该经文的实际应用。

我的目标是完整地解释整段经文,不规避困难的问题,不忽略神话语的属灵重要性,也不将圣经的解释变成一种单纯的学术研究。

这一系列注释书的编排简单易读,是绝佳的参考工具,读者可以很容易找到他想要了解的某一节经文,帮助他了解整段经文的意义。这系列的书籍同时也可以作为灵修使用。许多读者使用这套书籍作为他们个人每日系统性研读神话语的基本材料,因为这套书籍详细地处理了每一个关键性用语和字句。很多牧师和小组长告诉我,他们在预备教导教材时,这套注释书籍是他们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

不管你目前对神话语的认识有多少,我相信你都会从这一系列注释中得到许多帮助。我希望当你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的时候,这一系列的书籍会成为你经常使用的可靠工具。

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这一系列注释是专为哪些人设计的?

1. 牧师和圣经教师

麦克阿瑟详细地解释了经文内容,使这一系列注释书成为牧师和教师不可或缺的工具。麦克阿瑟的解经手法,适合所有愿意遵守保罗命令的传道人使用:“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2)。本系列注释书的内容丰富,其例证取材(通常取自经文本身)、详细的教义和富含挑战性的劝勉,都超越了时空的限制。麦克阿瑟的讲道是许多牧者学习的榜样,本系列注释书集结了他一切研究的精髓,是牧师和教师最喜爱的形式。

2. 圣经研究者

麦克阿瑟说他主要的目标非常明确:以经解经。不管你正在寻求困难问题的答案,或是想要解释某一段特定困难的经文,或是寻求解决教义或实际应用上的难题,这一系列的注释都将是你可以一再寻求帮助的宝贵资源。

3. 每一个基督徒

每一节经文和字句都以简单的词句清楚解释明白,适合平信徒阅读,不需要神学学位或专业知识就可以读得懂。本系列注释书拥有清楚的大纲、实际的帮助、串珠和简单的解释用语,即使是最困难的经文,也解释得一清二楚。不管你是谁,这一系列注释书一定会帮助你的个人查经更加鲜活,看见长足的进步;让圣经的意义活起来,满足你对神话语的胃口,并清楚指引你将神的真理应用在你个人的生活中。

 

约翰一书 导论

公元第1世纪,整个希腊罗马世界,不论文化、哲学、宗教,各方面都处于动荡纷扰的状态。“兼容并蓄”就是当时宗教界最盛行的口号。正如唐纳德·伯迪克(Donald W. Burdick)所说:

 

“除了犹太教和基督教,整个世界在宗教方面盛行的是包容主义,只要新兴宗教没有排他的特性,都可以被接纳。这种融合类并的精神,不只接纳与包容其他的信仰,甚至合并来自不同源头的各宗思想信念,组成新的、背离源流的宗教。这是玄密宗教滋生的时代,是异端邪教盛行的时代,也是诺斯底教派发旺繁衍的时代。”[1]

 

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亚细亚省位于小亚细亚西部,在现今土耳其一带。以上所述的宗教现象,在此处最为明显。这个地区在欧亚大陆之间形成一块陆桥,侵略、移民的洪潮在此川流不息。结果让这个地方成为一个集各家观念、哲学与宗教的大熔炉,罗马帝国帝王崇拜的邪教也广布其间。这地区也是众多偶像崇拜的发源地,包括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雅典娜、宙斯、酒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或称巴克斯〔Bacchus〕)、自然女神西布莉(Cybele)、阿波罗、月神亚底米(Artemis)等。其中位在以弗所的亚底米女神庙,更是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在一片异教与迷信的黑暗中,基督教会是一炬希望之火,让真理的光芒得以照耀辉煌(参 5:14;腓2:15)。但亚细 亚的教会并没有与四围的文化完全隔绝,百家争鸣、光怪陆离的思潮竞起,对教会无可避免地形成威胁——外在既有各种错谬的宗教,内部也不乏假教师(凶暴的豺狼;徒20:29;太7:15),以及跟从他们的人(参 林后11:26;加2:4)渗透在教会中。异端的侵扰,在亚细亚教会中开始造成伤亡;随着假教师和跟从者的离开,某些教会因此分裂(参 约壹2:19)。启示录2-3章谈到这地区的七个教会,只有两个是受主称赞的(士每拿、非拉铁非);其他五个都因随从世俗、包容错谬教导等问题(以弗所、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老底嘉)受到责备。

在这块战略要地上,因为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6:12),属灵的战火格外猛烈,而约翰这位硕果仅存的使徒就是在此服侍众教会。多年前他来到亚细亚,定居在该省的首府以弗所(参下文“写作时间与地点”)。如今他虽然已是垂垂老矣的长者(至少八十多岁),但他对真理的火热丝毫未减。他察觉到自己照管的众教会险境环伺,因而慨然提笔捍卫“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节)。

在今日这倡言“广纳百川”的时代,四处充斥着世俗主义、后现代相对论、新世纪运动、激进好战的世界主流宗教,使徒约翰的警告与安慰既适时又切合所需,教会绝不能加以轻忽,以致误陷网罗。

一、作者

新约书信中,只有约翰一书与希伯来书没有明讲作者是谁。不过自第1世纪以来,直到18世纪末,在害人不浅的现代“高派批判学”兴起之前,教会一向认定约翰一书的作者是使徒约翰。不少第1世纪末、第2世纪初的文献提到约翰一书,有的是明确提及,有的则是隐约提及这封书信,例如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的《革利免致哥林多人一书》、《革利免致哥林多人二书》(First and Second Epistles to the Corinthians),《十二使徒遗训》(the Didache),《巴拿巴书信》(the Epistle of Barnabas),《黑马牧人书》(the Shepherd of Hermas),《致丢革那妥书》(the Epistle to Diognetus),“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的《护教书》(Apologies),《与特来弗对话录》(Dialogue with Trypho),教父坡旅甲(Polycarp)的《致腓立比人书》(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教父帕皮亚(Papias)的著作等。但第一位直接引述约翰一书的内容,并且指名其作者是使徒约翰的,是爱任纽(Irenaeus),那是在第2世纪末的几十年里。爱任纽的见证格外重要,因为他是坡旅甲的门生,而坡旅甲又是使徒约翰的门生。与爱任纽同时代的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特土良(Tertullian)等人,也把约翰一书归在使徒约翰的名下。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是第2世纪时列举正典的清单,也采同样的作法。第3世纪时,俄立根(Origen)、亚历山大主教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of Alexandria)、迦太基的居普良(Cyprian of Carthage)也都指名使徒约翰为这封书信的作者。第4世纪的教会历史学家优西比乌(Eusebius)归纳早期教会的各种证据后写道:“约翰的著作,不仅有约翰福音,还包括他早先的书信〔约翰一书〕,此事乃众所公认,古今皆然,毫无异议。”[2]

虽然在约翰一书中约翰并未表明自己是谁(如同约翰福音一样),但信中有许多内含的证据,强烈支持早期教会的证词:此信确为约翰所写。

首先,这封信与约翰福音有许多类似之处。两卷书都有一系列明显的对比,例如光与暗,生与死,爱与恨,真理与谎言,爱父或爱世界,神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住在世界但不属世界,认识神或不认识神,有永生或没有永生。

其次,两者的语法风格也非常类似。因此奈杰尔·特纳(Nigel Turner)写道:“从写作风格考虑,支持(作者)一致的理由确实势不可挡”[3]

另外,两卷书也有很多共同的措辞——其中有些是新约圣经其他地方完全没有的[4]。虽有些评论家指出约翰一书与约翰福音之间有一些差异,以这证明它们出自不同的作者。但那些差异不是有可议之处、无关重要,就是可以根据两者不同的写作背景与宗旨加以解释。再者,尽管有这些差异,约翰一书与约翰福音的用字遣词,其相似之处相较于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以弗所书与歌罗西书、提摩太前书与提多书,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众所周知,这些并列的书信都是出于同一作者的[5]

最后,这两卷著作有许多同样的神学主题,包括道成肉身(约壹4:2;约1:14),就是那永恒(约壹1:1;约1:1)、独一的(“独生子”,约壹4:9;约3:16)神儿子(约壹5:5;约20:31);耶稣基督是永恒生命的来源(约壹5:11;约6:35),他就是永生(约壹5:20;约11:25);信徒原是魔鬼的儿女(约壹3:8;约8:44),是属魔鬼邪恶世界中的一份子(约壹4:5;约15:19),行在黑暗中(约壹1:6;约12:35),按灵性而言是瞎眼的(约壹2:11;约9:39-41)、死亡的(约壹3:14;约5:25);因神对失丧罪人的爱,他差他的独生爱子为信徒舍了性命(约壹3:16;约10:11),除去他们的罪(约壹3:5;约1:29),使他们能够重生(约壹5:1;约3:5-7),借着相信耶稣(约壹5:13;约3:16)得着永生(约壹5:11;约3:15-16),以致他们可以认识神(约壹5:20;约17:3)、认识真理(约壹3:19;约18:37)、属乎真理(约壹3:19;约18:37)、顺从真理(约壹2:5;约8:51),成为神的儿女(约壹3:1-2;约1:12)。

约翰一书的作者也宣称自己是基督生平事迹的目击证人(参本书1:1-4的说明),与他写信的对象形成对比,因为他们是第二代基督徒,都未曾目睹道成肉身的基督。这件事大大缩小了作者可能人选的范围。因为作者必须是耶稣在地上服侍期间、与耶稣熟识又来往从密的(见1:1)少数之一,而且在数十年之后,约翰一书成书时,必须仍然健在。

有些评论家试图回避上述有力论点,宣称作者在开头几节经文所使用的“我们”,是泛指整体教会。然而,借重所有信徒都有的普通经验,用来证实他所说的信息绝对可靠,这种诉求似乎太过软弱无力。再说,如果1-4节的“我们”是指教会整体,那么“你们”又是指谁?这种观点产生一个荒谬的结果:基督的教会等于在自言自语。可见这只是一种出师不利的尝试,企图规避作者是目击证人的明显事实。这位目击证人就是使徒约翰。

此外,作者下笔也带着权柄:

 

“对他所写的东西,作者没有丝毫迟疑或心虚狡辩之色。他毫不犹豫地指称某种人是说谎、瞒哄人的、敌基督的。他也提供一些检测的标准,可以将每个人都归到两种类型之一。根据这些标准来判断,人不是有神就是没有神,不是认识神就是不认识神,不是从神而生就是没有从神而生,不是拥有生命就是住在死里,不是行在黑暗里就是行在光明中,不是神的儿女就是魔鬼的儿女。作者这种权威语气,在他宣示的教导和命令中尤为显著。”[6]

 

作者明显期待读者可以毫无疑议地顺从他的吩咐。唯有德高望重、深受收信人尊敬的使徒,才可能写出这么权威式的书信又不道出自己的名字。

既然约翰福音与约翰一书是同一位作者,那么,证明约翰福音是使徒约翰所写的证据,同样可以用来证明约翰一书是他所写。这方面的证据可以归纳成五个重点,毫无疑问地让焦点对准使徒约翰:

第一,约翰福音的作者是犹太人,因为他对犹太人的习俗和信念相当熟稔。

第二,他曾在巴勒斯坦居住,因为他对那地区所知甚详。

第三,作者必定亲眼目睹许多他所记载的事件,因为他所述那些巨细靡遗的详情,唯有亲临其事的人才可能知道。

第四,作者是一位使徒。他与十二使徒关系密切,非常了解他们的思想情感。

最后,作者是使徒约翰,因为在这第四部福音书中,他的名字完全没有出现。其他作者绝不可能对这么德高望重的使徒一言不提[7]

尽管有早期教会的见证,还有坚强的内部证据,一致支持这卷书信确实出于使徒约翰之笔,某些评论家仍然执意将它归诸其他作者。常见的说法是所谓的“长老约翰”(John the Elder),这个身份模糊的人物,只在优西比乌引述帕皮亚的一段话里出现过。根据优西比乌的记载,使徒约翰的门生帕皮亚说:“举凡服侍过长老们的人来到此间,我总会细细询问他们——安得烈、彼得说过什么,腓力、多马、雅各、约翰、马太或主的门徒中任何一位又说了什么:就是关于阿里斯提昂(Aristion)、长老约翰等主的门徒到底提到哪些事情”[8]

但帕皮亚心里会想到两位不同的约翰,这种论点颇令人生疑。他提到阿里斯提昂时再次提起约翰,是因为他们两位当时仍然在世(正如“提到”这个动词是以现在式时态表明)。帕皮亚第二次提到约翰时重述了一遍“长老”这个称谓,以表明他指的是前面提过的长老中那位使徒约翰。伦斯基(R. C. H. Lenski)指出:

 

“第二次提到约翰时,帕皮亚细心地重复‘长老’约翰这个称谓,以显示他毫无疑问是指前文所提那七位长老中的约翰;因为如果第二次他只说‘约翰’,读者可能会以为是另一位约翰。帕皮亚要确保他说‘长老约翰’时,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也就是他前面所提七位长老中的那位。”[9]

 

同时有两位如此有名望的约翰住在以弗所是不大可能的。就算真的有另外一位“长老约翰”,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人写了约翰一、二、三书。这些书信的作者赋有照管众教会的权柄(参约翰二、三书),也显示作者应该是一位使徒,因为单一教会的长老只有照管自己会众的权柄。再且,如果约翰一书是另一位“长老约翰”所写,这种看法也无法解释何以爱任纽——使徒约翰一位门生的门生——会宣称这封信的作者乃是使徒约翰。

使徒约翰是西庇太两儿子中的弟弟(因为每次提到这两人,总是雅各名列在前)。西庇太是加利利海边一位家业昌盛的渔夫,拥有自己的渔船、雇有数名家仆(参 1:20)。约翰的母亲是撒罗米(参 15:40及太27:56),曾以财力支持耶稣的事工(参 27:55-56),她可能也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姐妹(参 19:25)。若是如此,约翰和耶稣就是表兄弟。

约翰曾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参 1:35-40;虽然约翰按一贯的作风,并未道出自己的姓名)。当施洗约翰指出耶稣就是弥赛亚,约翰立即离开施洗约翰去跟随耶稣(参 1:37)。跟随耶稣一段时间之后,他又回头跟从父亲打鱼。后来,他成为耶稣的永久门徒(参 4:18-22),并被任命为使徒(参 10:2)。

约翰与雅各、彼得三人是十二使徒内部的核心(参 17:1;可5:3713:314:33)。耶稣升天之后,他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一位领袖(参 1:133:1-114:13-218:14;加2:9)。根据传统说法,约翰生平最后的数十年是在以弗所度过,照管那附近地区的众教会[10],并写下他的福音书(约为公元80-90年),以及三卷书信(约公元90-95年)。在他接近离世的晚年,约翰被放逐到拔摩岛上(根据爱任纽的说法[11],一直活到罗马皇帝图拉真〔Trajany〕在位的时期〔公元98-117〕)。他在那岛上领受并记下了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异象(约为公元94-96年)。

尽管约翰素以“爱的使徒”著称,他其实性情如火。耶稣称约翰和雅各为“雷子”(可3:17),这两兄弟确实人如其名。某次一个撒马利亚村庄的人拒绝接待耶稣和门徒,这两人竟超越使徒权柄的权限,热切地问主:“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吗?”(路9:54)。在对观福音的记载中,唯一一次约翰单独行动、说话时,他仍然流露出同样的态度,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你”(路9:49)。

虽然后来约翰对人的态度渐趋柔和[12],但他从未失去对真理的火热。有两段他在以弗所时的花絮将这一点表露无遗。根据坡旅甲的记载,主的门徒“约翰在以弗所上澡堂,当他发现‘异端人士’克林妥(Cerinthus)在里面,连澡都没洗就冲出来,口里嚷着:‘咱们快逃,免得澡堂塌了,因为真理的敌人克林妥在里面’”[13]。亚历山大主教革利免也记述了约翰如何毫不畏惧地进入一帮强盗的阵营里,引领其中曾经决志信基督的首领真实悔改[14]

二、写作时间与地点

虽然约翰一书中没有清楚的史据指出成书的时间地点,但约翰很可能是在公元第1世纪后期,于以弗所撰写这封书信的。如前文所述,早期教会的证词都指出约翰当时是住在以弗所。使徒在信中反复称呼读者为“小子”(2:112283:7184:45:21),暗示出他比他们年长许多,并且他写约翰一书时已是迟暮之年。约翰所对抗的异端(参下文“写作原因与宗旨”),应该是诺斯底主义的雏型,于第1世纪晚期刚刚开始发展。进一步说,书中既然没有提到多米田皇帝(Domitian)的逼迫(公元95年),表示约翰应该是在此事发生之前写作此书。最后,约翰一书应该是在约翰福音之后写的[15]。约翰大约是在公元80-90年撰写约翰福音的[16],因此可以推算约翰一书成书的时间约为公元90-95年。

三、写作原因与宗旨

如前文所述,早期教父(如殉道者游斯丁、爱任纽、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优西比乌等人)都指出,在本书写作时期,约翰正在以弗所。此时使徒年事已高,在这一带地方照管众教会。如同保罗早先所预言的(参 20:29-30),在当代宗教、哲学思潮影响之下,假教师已经兴起。异端份子以各种错谬的教导侵扰教会,他们离经叛道的邪说方兴未艾却遗害甚深,这就是后来的诺斯底主义。这种异端到了第2世纪俨然成形,对真理造成严重的威胁。

诺斯底主义(从希腊词gnōsis知识〕而来)是许多种思想体系的混合体,包括异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皮毛。受到希腊哲学的影响(尤其是柏拉图的哲学),诺斯底主义教导人:“物质是邪恶的,灵性则是良善的”。约翰所对抗的这些假教师二元论的哲学接纳基督部分的神性,却否认基督的人性。根据他们的说法,基督不可能取了肉身的形体,因为物质是邪恶的。诺斯底主义否认道成肉身,有两种基本的模式:

有一派人士(Docetists)信奉基督幻影说(引自希腊动词dokeō状似、看起来〕),他们宣称耶稣的身体不是真的、属物质的身体,只是看来如此。约翰的说法却与之形成强烈的对比,约翰坚称他曾经“听过”、“看过”、“摸过”耶稣(1:1),耶稣是真的“成了肉身来的”(4:2;参 1:14)。

另一派(如约翰在澡堂避之唯恐不及的异端人士克林妥)则教导,“基督的灵”在耶稣这人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又在他钉十字架前离开了他。约翰驳斥这种似是而非的谬论,断言耶稣受洗时与钉十架时一直都是原本的同一个人(参本书对5:6的阐述)。

不论哪一派,这些异端邪说直接侵蚀圣经教导的根基,不单反驳耶稣具有真实的人性,也攻击耶稣代赎之工。倘若耶稣并非真正的人——同时也是真神——当他受难而死,就无法成为蒙神悦纳的赎罪祭,替人的罪而牺牲。

诺斯底主义的二元学说,也促使他们完全漠视伦理道德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对他们而言,身体只是监禁灵性的囚笼。因此,身体所犯的罪与灵性无关,也对灵性毫无影响。但如约翰强调的:“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10,参 约壹2:43:3-105:18;约叁11节)。

由于他们自视为属灵的精英,是独享真正属灵知识的人士,信奉诺斯底主义的人很看不起那些不具这种知识的“冥顽之辈”。他们自高自大、不求圣洁、毫无爱心。然而这种行径绝非对神拥有更高知识的人应有的记号,那反倒是完全不认识神的人昭然若揭的标志——对此真理,约翰反复直言不讳: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2:9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3:10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3:14-15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4:8

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4:20-21

 

约翰和任何一位牧师一样,当他的羊群受到假教师属魔鬼谎言的攻击,他绝对不能坐视不管。他所关顾的教会遭受严重威胁时,为了回应四伏的危机,使徒发出这封信给他们,出手遏止那致命的瘟疫。不过约翰的宗旨不单是为真理争辩,还要牧养照料他的群羊,表达他深切的关怀。他不只是要驳斥假教师,还要坚定真信徒的信心。因此,此书与约翰福音的宗旨略有不同。就约翰福音而言,“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而约翰一书则是写给“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借着反复阐述揭露基督教信仰的基本要义,约翰使信徒得以坚强地敌挡假教师的攻击,又坚定他们的信心,让他们知道自己拥有永生。由此可见,整卷约翰一书在真理、顺服和爱这三方面都持守住圣经当有的平衡。

四、写作对象与读者

有些人质疑约翰一书是否真是一封信,因为它缺乏当时书信的一般特征。但书中亲昵的语调和内容,显示它并非一般的论文,而是一封针对特定对象的教牧书信。收信的教会应该是位于小亚细亚、靠近约翰以弗所母会的一带地方(有关约翰住在以弗所的证据,请参前文“作者”)。

对于约翰一书的收信人,我们所知有限。由于信中没有引述旧约经文或典故(3:12除外),同时信尾又特别警诫拜偶像之事(5:21),由此推断,读者应该大多是外邦人。

五、本书大纲

(一)真实相交的基本测试——第一层(1:1-2:17

1.教义的基本测试(1:1-2:2

1)圣经对基督的看法(1:1-4

2)圣经对罪的看法(1:5-2:2

2.道德的基本测试(2:3-17

1)圣经对顺服的看法(2:3-6

2)圣经对爱的看法(2:7-17

A.神所要求的爱(2:7-11

B.神所恨恶的爱(2:12-17

(二)真实相交的基本测试——第二层(2:18-3:24

1.教义测试第二部(2:18-27

1)敌基督者不与基督徒相交(2:18-21

2)敌基督者否认基督徒的信仰(2:22-25

3)敌基督者欺骗忠心的基督徒(2:26-27

2.道德测试第二部(2:28-3:24

1)主再来的纯全盼望(2:28-3:3

2)基督徒与罪无法并存(3:4-24

A.公义的要求(3:4-10

B.爱的要求(3:11-24

(三)真实相交的基本测试——第三层(4:1-21

1.教义测试第三部(4:1-6

1)错谬教导来自魔鬼(4:1-3

2)信徒需要健全的教义(4:4-6

2.道德测试第三部(4:7-21

1)神爱的本性(4:7-10

2)神对爱的要求(4:11-21

(四)真实相交的基本测试——第四层(5:1-21

1.基督里得胜的生命(5:1-5

2.神为基督作见证(5:6-12

3.因基督而有的确据(5:13-21

1)确信有永生(5:13

2)确信祷告蒙应允(5:14-17

3)确信胜过罪和撒但(5:18-21

 

约翰一书 大纲

一、确实可靠的生命之道(1:1-4

(一)生命之道是不变的(1:1上)

(二)生命之道是历史事实(1:1-2上)

(三)生命之道是可言传的(1:2-3上)

(四)生命之道是重关系的(1:3下)

(五)生命之道是喜乐的(1:4

二、救恩的检验(上):神确实可信与罪确实存在(1:5-6810

(一)神的属性(1:5

(二)罪的存在(1:6810

1. 在黑暗里的人(1:6

2. 自欺的人(1:8

3. 诽谤神的人(1:10

三、救恩的检验(下):相信赦罪与认罪(1:792:1上)

(一)洁净(1:7

(二)认罪(1:9

(三)得胜(2:1上)

四、耶稣基督:神圣的辩护律师与完美的挽回祭(2:1-2

(一)神圣的辩护律师(2:1下)

(二)完美的挽回祭(2:2

五、基督徒坚定不移的确据(2:3-6

(一)试验的宣示(2:3

(二)试验的应用(2:4-5

(三)试验的举例(2:6

六、崭新的爱(2:7-11

(一)爱是一条旧命令(2:7

(二)爱是一条新命令(2:8

(三)爱是一种生活方式(2:9-11

七、灵命的进程(2:12-14

(一)再次概述得救确据(2:12

(二)属灵孩童的确据(2:13下)

(三)属灵少年的确据(2:13-14下)

(四)属灵父老的确据(2:13-14上)

八、神所痛恨的爱(2:15-17

(一)不要爱世界的命令(2:15上)

(二)不要爱世界的原因(2:15-17

1. 因为信徒的身份(2:15下)

2. 因为世界上的事(2:16

3. 因为世界的结局(2:17

九、敌基督与基督徒(2:18-27

(一)敌基督的特征(2:18-1922-2326

1. 敌基督的介绍(2:18

2. 敌基督的特征(2:1922-2326

(二)基督徒的特征(2:20-2124-2527

1. 信徒接受真信仰(2:20-2127

2. 信徒持守真信仰(2:24-25

十、使人得洁净的盼望(2:28-3:3

(一)“住在基督里”确保盼望(2:28

(二)“公义的生活”表明盼望(2:29

(三)“神的爱”建立盼望(3:1

(四)“效法基督”成全盼望(3:2

(五)“洁净自己”标志盼望(3:3

十一、基督徒与罪水火不容(3:4-10

(一)罪与神的律法互不相容(3:4

(二)罪与基督的工作互不相容(3:5-8

(三)罪与圣灵的侍奉互不相容(3:9-10

十二、撒但的儿女与神的儿女(3:11-18

(一)撒但的儿女杀害神的儿女(3:1214

(二)撒但的儿女恨恶神的儿女(3:1315

(三)撒但的儿女漠视神的儿女(3:16-18

十三、圣洁的情感(3:19-24

(一)对神的恩典感恩(3:19-20

(二)在祷告中坦然无惧(3:21-22上)

(三)顺从神的命令(3:22下)

(四)相信耶稣基督(3:23

(五)体会圣灵内住(3:24

十四、察验诸灵(4:1-6

(一)明辨的生活

(二)察验的命令(4:1上)

(三)察验的理由(4:1下)

(四)察验的指导(4:2-6

1. 承认神圣的主(4:2-3

2. 拥有神圣的生命(4:4-5

3. 信奉神圣的律法(4:6

十五、展现完全的爱(4:7-21

(一)完全的爱与神的特性(4:7-8

(二)完全的爱与基督的到来(4:9-11

(三)完全的爱与基督徒对信仰的宣告(4:12-16

(四)完全的爱与基督徒无惧审判的信心(4:17-21

十六、辨识得胜者(5:1-5

(一)相信真理(5:1上、4-5

(二)爱神爱人(5:1下)

(三)顺服神的道(5:2-3

十七、神的见证(5:6-12

(一)神的三项见证(5:6-9

1.

2.

3. 圣灵

(二)神见证的目的(5:11

(三)神见证的回应(5:1012

十八、基督徒确定的事(5:13-21

(一)永远的生命(5:13

(二)祷告蒙应允(5:17

(三)必胜过罪恶(5:18

(四)信徒属于神(5:19

(五)基督是真神(5:20-21

 

约翰二书 导论

一、写作背景与写作目的

约翰二书与约翰三书篇幅很短,希腊原文都不超过三百字,是新约里最简短的经卷,可容纳于单册纸草卷中(参 约贰12节;约叁13节),相当符合当时希腊罗马世界惯用的书信形式。

这两封书信篇幅虽短,却深具意义,因为内容强调按真理相爱的重要性与界线。约翰二书所面对的基本历史事件与约翰一书相同:假教师攻击使徒约翰所照管的教会(7节);异端份子脱离信徒的团契之后(约壹2:19),四处拜访一个又一个教会,利用基督徒的爱心接待来散播毒害人的谎言。约翰这封信是写给一位“太太”,这位太太可能因为不慎或不智而接待了这些异端份子,故约翰提醒她(作为给所有信徒的示范),不可因接待这些假教师而参与他们的恶行。

二、作者、写作时间与写作地点

这封书信与约翰一书相当近似(例:5节与约壹2:73:116节与约壹5:37节与约壹2:18-269节与约壹2:2312节与约壹1:4),可见也是出自使徒约翰的手笔(请见本“研经工具”中“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之《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约翰一书》“导论”里关于作者的讨论)。约翰二书很可能是使徒约翰在以弗所写成的,写作时间与约翰一书相同或稍晚(约公元90-95年)。

三、写作对象读者

许多解经家相信“蒙拣选的太太”(1节)是暗指某地的教会,但如果参照前后文,就会发现这是指一个真实存在的妇人和她的儿女,而且是约翰所认识的。此信与约翰三书相当近似,而约翰三书很清楚(1节)是写给某一个人,可见约翰二书也是写给某一个人的。而且,若以暗喻之说来解释整封书信,实在很勉强;这么复杂的譬喻,也不符合此书信的简洁单纯和柔和的语气。最后一点是,第5节的人称代名词“你”是用单数,而12节则使用复数形式“你们”,用来指一位女士和她的儿女比较自然,而非指某间教会和其成员。

四、本书大纲

(一)基督徒爱心接待的根基(1-3节)

(二)基督徒爱心接待的表现(4-6节)

(三)基督徒爱心接待的界线(7-11节)

(四)基督徒爱心接待的福气(12-13节)

 

约翰二书 大纲

一、活在真理中(1-4节)

(一)真理使信徒合一(1节)

(二)真理内住信徒里(2节)

(三)真理赐福给信徒(3节)

(四)真理必掌管信徒(4节)

二、爱心的界线(5-13节)

(一)爱与真理(5-6节)

(二)忠于真理(7-8节)

(三)护卫真理(9-11节)

(四)学习真理(12-13节)

 

约翰三书 导论

一、写作背景与写作目的

约翰三书是约翰三卷书信中最具个人意义的。本书卷和约翰二书一样,处理的问题是信徒在表现爱心和接待的责任时,必须以忠于真理为界线。约翰二书揭示的是这个原则的消极面:不可借表现爱心为名而接待假教师;约翰三书则说明这个原则的积极面:凡奉行真理的人,就当受到关爱与照顾。

这封信的受信者是该犹,他是约翰亲身认识的一位弟兄。在该犹的教会里,有一个握有权势和影响力的人(丢特腓),拒绝接待约翰所认可的巡回教师(5-8节);不但如此,他也将违抗约翰的命令,将接待这些教师的人赶出教会(10节);他甚至诽谤使徒约翰,公然藐视约翰的使徒权柄(10节)。约翰以此信鼓励该犹持守对真理的效忠,像以前那样继续接待外来客旅(5-6节);约翰也承诺必会亲自来到(14节),处理丢特腓的问题(10节)。

针对该犹和丢特腓的进一步资料,可见于本卷经文之释义。

二、作者、写作时间与写作地点

约翰三书的写作风格、结构和用字遣词非常近似约翰二书(例如:1节与约贰1节;4节与约贰4节;13节与约贰12节;14节与约贰12节),可见这些书卷都是使徒约翰所写。约翰三书极有可能是在以弗所写成,写作年代与约翰一书和二书大致相同(约公元90-95年)。

三、本书大纲

(一)关于基督徒接待工作的褒奖(1-8节)

(二)关于基督徒违背接待工作的谴责(9-11节)

(三)关于基督徒接待工作的结论(12-14节)

 

约翰三书 大纲

一、对忠于真理的人展现牺牲的爱(1-8节)

(一)约翰关心该犹(2节)

(二)约翰称赞该犹(3-6节上)

(三)约翰忠告该犹(6节下-8节)

二、好为首的人(9-14节)

(一)丢特腓的私人野心(9节)

(二)丢特腓的败坏举动(10节)

(三)以低米丢的善行作对比(11-12节)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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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dry, Robert H. A Surve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1970.

Guthrie, Donald.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Revised Edition. Downers Grove, .: InterVarsity, 1990.

Hiebert, D. Edmond.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on-Pauline Epistles. Chicago: Moody 1962.

_____. The Epistles of John. Greenville, S. C.: Bob Jones University Press, 1991.

Kistemaker, Simon J.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and the Epistles of John. Grand Rapids: Baker, l986.

Law, Robert. The Tests of Life. Edinburgh: T. & T. Clark, 1914.

Lloyd-Jones, Martyn. Life in Christ: Studies in 1 John. Wheaton, .: Cross-W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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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hall, I. Howard. The Epistles of John.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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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 David. “The Epistles of John.” In W. Robertson Nicoll, ed., The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Vol. V. Reprint.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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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cott, Brooke Foss. The Epistles of St. John. Repri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6.

版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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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版权信息: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the U.S.A. under the title:

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By Dr. John F. MacArthur, Jr

Copyright © 1995 by John MacArthur.

中文版版权信息:

使用以下名称出版于台北:

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约翰一二三书

主编:张西平

版权© 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2011

4621 Setting Sun Drive, Richmond,CA94803, U. 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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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请勿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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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书信注释(试读)

 

十三、圣洁的情感3:19-24

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年)可以说是美国最伟大的神学家。他在18世纪初的“第一次大觉醒”(the First Great Awakening)期间侍奉,神使用他协助点燃复兴之火,带来美国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大复兴之一[17]。圣灵使用爱德华兹和其他人,如乔治·怀特腓尔德(George Whitefield)等,吸引无数的罪人真实悔改、得救信福音。爱德华兹的讲道和著作深入人心,呼召众人顺从耶稣基督的福音,离开罪恶,回转拥抱圣经的权威,追求圣洁,最终引领他们迈向荣耀神的目标,并从中找到全然的满足。

圣灵透过爱德华兹和他的同伴们发挥深远的影响,像星火燎原般触发对福音的热烈响应。但不久之后,得救的确据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拥戴福音、顺从神的道、持守圣洁,这些呼召既然征服了许多初信者,许多人不禁开始询问:自己是否已经尽了自己该尽的本分?自己是否真实得救?为了回应这些问题,爱德华兹在1746年写下他的经典著作《宗教情感》(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这部不朽的巨著主张,救恩最准确无误的证明,就是在人生命中有一种圣洁的宗教情操,一种合乎圣经、追求公义的热情,而其行诸于外的证明就是实际的善行。撒但会伪造信主的假象,爱德华兹既然看见这种危险,就特别警告读者:人确实有可能一开始对福音有一种初步、正面的兴趣(就像太13:1-23耶稣比喻中所说的,落在土浅地上或荆棘地上的种子),但尚未拥有真正得救的信心。可是,一旦神的恩典真实地植入人的心田,就一定会产生本性的转变(参 林后5:17),其标志就是一种持续的渴望,想活出圣洁的生命。

当然,爱德华兹的教导并非由他自创,而是从新约圣经中汲引出来的,如同雅各书所作的总结:“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2:17)。他的理解也代表了新教徒一向的看法:真正的救恩是从神而来永远的礼物,它必然产生一个结果,就是公义的生活。

但阿米念派(Arminism)的立场却教导人:救恩是有条件的,除了最初对圣洁的渴望,以后就不保证任何事了。因此,阿米念派信徒相信,基督徒可能会失去救恩——而且有些已经失去了(原因包括:犯罪而不悔改、不信或否认信仰),这些人同时也丧失了行善的能力。根据这种看法,信徒仅能拥有不堪一击的确据,因为基督徒的失败可能使自己丧失救恩、失去永生、圣灵被收回。

20世纪兴起第三种对得救确据的看法,结合以上两者的部分内容。这种看法(通常称为“不用基督作主”[18]no-lordship)或“白白恩典观”(Free Grace),认为称义与成圣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因此,它宣称称义的人就是永远得救了;论到顺服与圣洁,他们即使有所表现、有兴趣追求,也只是昙花一现。换言之,一旦人决定跟从基督,他就被视为得救,不论他之后是否公开否认信仰,终身我行我素,或对尊荣主的事情毫无兴趣[19]。这种看法的错误,在于把救恩的确据建立在过往一次的信仰宣告上,而不在乎信徒现在有没有持续结出圣洁生活的果子。

阿米念派或“白白恩典派”这两者,一是令人不可能保有得救的确据,一是使人对维系得救的确据采取错误的标准。约翰与这两种错误的看法不同,他写这封信是为了“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他们)知道自己有永生”(5:13)。约翰要读者确定自己得救,拥有正当合理并持久的确据。约翰针对这样的目标,在约壹3:19-24节言简意赅地提出五种耳熟能详的态度,是信徒在生活中应该持续展现的。借着自我省察(参 林后13:5),他们就能确定自己是否得救,因为他们的生命应该有这五项特质:对神的恩典感恩、在祷告中坦然无惧、顺从神的命令、相信耶稣基督、体会圣灵内住。

这些要素,每一个都是从“爱”这个主题衍生而来,就是本章第18节刚刚提过的:“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因此,约翰其实是透过这五个观点,继续铺陈他对这最大美德(参 林前13:13)的强调。

(一)对神恩典感恩(3:19-20

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每个人一出生,都有神的律法写在他心里,有良心根据他怎样对待那律法而控告或宽贷他:“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这表示,每个人多少都有自知之明,天生都有一些能力分辨是非对错。

基督徒接受了圣经的真理,借此得到重生(参 彼前1:23),并且不断蒙神洁净(参 17:17)。自此,他们会渴望更多认识并顺服真道(参 约壹2:3-63:6-10)。当信徒顺从神的道,良心会告诉他们,他们做得对(参 9:1),并赐给他们喜乐、敬虔的信心(参 林后1:12)。可是,他们若犯了罪,良心也会按着他们错误的思想、言语、行为控告他们(参 8:9)。如果信徒继续犯罪下去,良心会使他们害怕、沮丧、失去安全感(参 32:3-438:1-840:11-12)。他们会因为自己持续的悖逆而开始怀疑自己所宣称的信仰。虽然他们不会失去救恩(如果他们已经真实得救),却可能因为良心的指控缠扰不休,而失去救恩的确据。除非他们认真处理自己的罪,否则,圣灵借着圣经启示的圣洁标准,会在他们的良心上不断地折磨他们,提醒他们“自己的所信与所行之间具有何等显著的分歧”。

因此,良心是神使人产生罪咎感的警示器,为了要叫人对付罪。如同“痛”是身体的警报机制,是要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体受伤、生病了,良心也是灵性的警报机制,警告人要注意危害灵魂的行为。当然,良心要发挥功效,必须参考正确的标准,因为它只是一个反应器,只能根据当事人对是非对错的信念而产生反应。如果参考的都是错误与谎言,良心就会根据掌管这人的错误信念产生反应(例如回教徒的人肉炸弹)。

由此可见,良心本身并非独立可靠的道德系统,它只是根据提供它资讯的知识和信念来运作,并回应周遭的文化环境。如果它所参考的道德圭臬和灵性准则并非来自圣经,这个良心就会根据那些错误的观念来运作(就像伊斯兰自杀攻击者坚信自己是在执行神的工作)。良心不仅会因为得到错误的参考资讯而失声,也可能因为一直受忽略或强行压制,到最后受伤太深而不再有反应(参 提前4:2)。

正因如此,确实了解神的律法(参 19:7-9119:1-8;路11:28;约8:31-32;雅1:21-25)实在非常重要,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把正确的准则提供给良心。神的律法借着圣灵的感动,才能唤醒人明白自己身陷罪恶,需要救恩(参 16:8-11;罗7:9-10)。罪人看见自己在神面前恶贯满盈的可怜真相,不得不面对神的忿怒和审判,因而醒悟唯有借着相信耶稣基督,接受他的怜悯、释放,才能抵销罪债(参 18:13)。

神拯救世人,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挪去罪人的罪咎,平息神的忿怒,让蒙了赦免的人从此可以享受属天的恩典,内心得到欢然的释放(参 2:1-9;西2:11-143:9-10)。得救最大的恩典之一,就是获得一颗洁净的良心(参 10:19-22),不再受良心的控诉。在人得救的那一刻,正是良心控诉最厉害的时候;得救之后控诉就停止了,信徒得以从恐惧转为喜乐,害怕转为盼望,焦虑转为平安。希伯来书的作者谈到神的这种善工:“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吗?”(来9:14)他又在希伯来书10:22谈到,当人得救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

使徒约翰了解,真信徒内心有时候仍然会有疑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确实得救。收信人当中,可能有些人因为过去的罪愆、现今的过犯,令他们难以接受“神已经赦免”的念头。他们过度活耀的良心不断拿出自身的缺失来围剿内心,令他们很难相信自己可以坦然地站在神面前。因此,约翰写信鼓励那些信徒,让他们可以正确地衡量自己属灵的景况。他致力巩固他们的信念,为他们的良心提供正确的准则,使他们正确了解自己的转变,了解有哪些证据证明这转变,以增强他们的得救确据[20]

从此就知道原文用的是一个常见的希腊文动词ginōskō,意思是“晓得、习知、发现、领悟”。约翰用的是未来式,表示读者会逐渐掌握领悟,既不是凭直觉就可以知道,也不是漫无边际地要人苦苦摸索,而是一个明确的应许,奠基在既存的事实上。这一点,借由从此这个词可以更加确定。这里的从此,最合理的推论,自然是指18节的劝诫:弟兄们要彼此相爱。当信徒们知道,自己与其他信徒确实真诚相爱,就可以确定自己是属真理的(这句话按字面直译是“我们存活是出于真理”)。因为只有透过神超自然的工作而真实悔改信主的人,才会拥有约翰在14-18节所描述的牺牲舍己之爱,并表现出约翰在4-12节所勾勒的顺服遵从。

这里的真理,指的是圣经所写明的真理(参 119:160;约17:17),包含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所体现的真道(参 1:9147:1814:6;约壹5:20)。相信这真理,就是所有悔改信主者的标记(参 帖后2:1012-13;提前3:15下)。

信徒享有的确据,不仅奠基于圣经对信主之人的应许(参 4:3;腓1:6;提后1:12);从实践的层面来看,也奠基于服侍弟兄的爱心(反之亦然,参13-18节),以及活出圣洁的渴望(参4-12节)。这些特质,由于是从神而来,根本不可能存在于未蒙重生的人身上。安稳这个词,原文来自peithō这个动词的未来主动陈述语气,表示“将说服”。有些辞典编纂者列出一个可能的定义:“使人宁静”,应用在此处,就产生相当耐人寻味的义涵。信徒即使站在这位全然圣洁、威严可畏、神圣不可冒犯的神面前(参 15:11;撒上2:2;启15:4),他们仍能享有一颗宁静稳妥的信心、平安无虑的良心(参 23:124:16;林后1:12;提前1:53:9;提后1:3)。

在神面前,连品行最高尚的圣徒都会感到害怕。摩西“蒙上脸,因为怕看神”(出3:6)。先知以赛亚(参 6:1-5)、以西结(参 1:26-28)站在至圣者面前时,都极其畏惧。使徒彼得目睹耶稣的神迹之后,“就俯伏在耶稣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5:8)彼得和同伴雅各、约翰,在变像山上都受到极大的震撼,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参 17:1-8)。约翰见到得了荣耀的基督时也是如此(参 1:12-18)。尽管信徒已经不再是罪的奴仆,而是义的奴仆(参 6:16-18),但他们尚未得赎的人性中仍有罪残留(参 7:14-25),若没有得救的确据这恩典的礼物,神圣洁的同在是非常可怕的。

因信称义的人已经与神和好(参 5:1),享有神的平安(参 4:7)。尽管如此,信徒仍可能因为内心的谴责而经历不必要的罪疚感。但有一个法庭高过人的心,因为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如果神宣告了信徒在基督里是义的,那他们就是义的。因此保罗写道:“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没有人能将他们与神在基督里拯救的爱隔绝(参 8:31-39)。信徒最大最深的失败神全都看见,对于他们的软弱,神比他们的良心了解得更加透彻(参 1:6103:14139:1-6;箴24:12;来4:13)。然而神已经赦免了他们,因为他们相信基督,就蒙收纳,进入神的家中(参 8:14-17)。不但如此,圣灵还在他们心里运行,继续做洁净的工作,使他们脱离一切残留的罪污(参 2:12-13)。神的眼光超越人残留的罪,能看见他栽植在他们里面的圣爱,这爱表明了神儿女已蒙转变的性情。因此,即使当信徒感到被自己的罪愆所淹没,他们仍然可以像彼得一样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约21:17;参 7:14-25

(二)在祷告中坦然无惧3:21-22上)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

当信徒忠心、顺服地与主同行,怀疑就会止息,因为他们的不责备他们,不安与恐惧会消散,可以向神坦然无惧。这样的确据使信徒能笃信不疑地进到神面前(参 3:12;来10:19;林后3:4;提前3:13),以致不论祷告祈求什么,都能从神得着。坦然无惧parrēsia),原文意思是“勇敢、言论自由”,是描述有幸来到一位身居要位的权贵面前,却得以自由地畅所欲言。对信徒而言,是指来到我们慈爱的天父面前,不惊不惧(参2:284:17),满有确据,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参5:14;约14:13-1415:71616:23-24)。希伯来书的作者在4:16也用了parrēsia这个动词:“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有些人可能认为,用这样的态度来到神面前太过放肆。但显然,信徒向神所求的,无论是什么,都必须符合神的旨意(参 26:3942)。约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针对这件事提供了极有益的见解:

 

“约翰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我们有清洁的良心、不控告自己,神就会因为这主观的因素垂听并应允我们的祷告。还有一个客观、道德的因素不可少,就是我们必须遵守神的命令,并且更广泛来看,要去行神所喜悦的事。顺服是祷告蒙应允不可或缺的条件,而非可以拿来论功行赏的理由。‘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是在描述基督徒习惯成性的经验(其中的动词都是现在式),而坎德利什(Candlish)说得对,道成肉身的子,是讨神喜悦而蒙神垂听的至高典范( 8:2911:4142)。他的说法呼应了主的应许——同样的两个动词都出现在这个应许中:‘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21](太7:78

 

因此,坦然无惧的祷告就是一个明证,证明信徒的心已经被改换一新。因为信徒知道神是他们的“阿爸,父!”(罗8:15;加4:6)所以他们明了:他们在神的旨意中祈求任何事(参 14:13-14),神都会垂听,因为神应许过要满足他们一切所需(参 4:19;诗23:1;林后9:8)。

(三)顺从神的命令(3:22下)

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

约翰强调过坦然无惧地祷告之后,接着又从顺服的观点来检视得救的确据,强调信徒会甘心乐意顺从神的命令,因为他们渴望使神喜悦。不过,约翰在此将祷告蒙应允与主动顺服神这两个概念系在一起,目的并不是要信徒存着自私隐藏的动机来顺服神。如同一位圣经注释者所解释的:

 

“约翰是否在此提出两项祷告蒙应允的必要条件?其实不然。顺服神的命令绝不能出于(自私)欲望的驱策以获取(属世的)奖赏为目的。基督徒带着欢喜快乐的心行神的命令,乃是要表达感恩。约翰的意思是,当我们顺服遵行神的命令,我们是在做讨神喜悦的事。约翰加上‘行他所喜悦的事’这句话,此排除一切‘论功行赏’的观念;因为讨神喜悦乃是爱与忠诚的流露。言下之意,约翰是要提醒读者想到耶稣。耶稣在地上侍奉时,总是致力遵行的旨意以讨的喜悦( 8:29)。

祷告蒙应允的基础并非盲从,而是全然奉献的爱,一心渴望讨神喜悦。而神成就我们所求,是出于爱的连结天父与他儿女的相契相通。”[22]

 

因此,约翰所强调的是真心诚意的顺服(出于爱),与虚伪造作、外在的守律法(动机是自私自利的野心和骄傲)完全不同。耶稣向使徒们宣讲这项真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7-10

信徒必须遵守耶稣的命令,这是整本新约圣经透过每一条赐给信徒的命令不断明示暗谕的(如太7:2116:24;约14:15;雅1:22)。行他(耶稣)所喜悦的事,这应该是基督徒做每一件事背后的动机;正如希伯来书结尾中丰厚的祝福一样:

 

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藉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13:20-21

 

(四)相信耶稣基督(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透过神所赐永存的信心(弗2:8-9)进入基督徒生活,信徒可以从一件事汲取确据,就是他们不会停止信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使人得救的信心永不会停歇。这基本的信心是回应神的命令,其结果就是持续顺服遵行神要信徒彼此相爱的诫命(参 2:8-10;来12:1-2)。

使人得救的信心包含三项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的要素,约翰在这封信中一再重申:信心、爱心、热切的顺服。在这一节经文中,的原文是pisteuō这个动词的不定过去式,指信徒过去信主的那一刻。但那个“信”会产生恒久的果效,在信徒有生之年都不会间断。这信的对象是耶稣基督的名;耶稣基督的代表他的一切所是(包括耶稣基督是主和救主,参 2:9-11)。相信基督的名,这是新约圣经经常重复的重要主题(参 3:15-1620:31;徒16:31;可1:15;路24:47),尤其是在这封书信里(约壹2:124:215)。约翰写下约翰福音(20:31)和约翰一书(5:13),也是为了这个主旨。

这个信基督名的命令,一方面当然是针对还没信靠基督十架救赎大功的人,一方面也是直接针对已蒙救赎者说的。针对已经相信的人,R. S. 坎德利什(R. S. Candlish)劝勉他们:

 

“继续信越来越相信,因为你更多看见也体会到,‘他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不信,对你们已信的人而言,是极其严重的悖逆,极其不讨神喜悦的。神喜悦他儿子被人认识、信靠、敬拜、爱戴,像他一样受人尊荣。人若不尊荣神子——拒绝接受他、靠他得安息、全心拥戴他、紧紧抓住他,拒绝完全仰赖他作自己的救赎者、兄弟朋友——没有比这更不讨神喜悦的。不要自己欺哄自己,妄想自己的怀疑恐惧、惶惑不安之心有什么美善可言;仿佛它代表了谦逊、自卑。要小心,神恐怕只会将这样的不安视为对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贬抑不敬。”[23]

 

使人得救的真实信心有一个记号,就是对基督的信靠越来越强、越来越深。

,原文是新约圣经常见的agapaō这个动词的现在主动式;这种牺牲的爱不是感觉,而是意志的选择。这里用现在式表示爱应该是信徒态度言行的持续特征,如同使徒约翰反复申明的(参 6:31-35;加5:1322;腓1:9;帖前4:9;来10:24;雅2:8)。那爱会向所有人展现(参 6:10),尤其是对其他的信徒,如耶稣所吩咐的(参 13:34-3515:1217)。这是约翰对读者再一次的提醒:信基督与爱弟兄是不可分割的,对所有基督徒而言都是既成的事实,也是当奉行的命令。

(五)体会圣灵内住(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遵守神命令的,神应许要给他们的祝福,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译自menō这个动词,意“停驻、逗留”),是约翰论到救恩时最喜欢使用的字眼(参 15:4-10),也是本书信反复提及的(参 约壹2:61024283:64:1316,关于“住在主里”这个主题,参本书针对2:62:28所做的讨论)。那与主相契相通的生命,唯有借着他所赐的圣灵才有可能享有(参 11:1312:12;约14:16-172615:26;徒1:4-8;罗5:58:1116;加4:65:1622;弗1:13-14;约壹2:20274:1-213)。

诚然,圣灵的作为含有神秘的成分;脆弱、罪恶深重的人类不可能加以掌控,也无法完全理解。然而,圣灵的工作也很明显,如同耶稣用一个常见的比喻告诉尼哥底母的:“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风的功效是人可以看得到、感觉得到、听得到的,圣灵的工作也是如此,圣灵在人身上的作为也是昭然若揭的,看见的人都会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

是基督的灵(参 8:9)使圣徒原本死亡的灵魂复苏过来(参 3:5-8;多3:5),使原本盲目的他们重获视力,使他们罪恶满盈的心回转向神(参 16:14),吸引他们在信心中来到耶稣身边(参 彼前1:2)。是圣灵把他们安置在基督的身体上(参 林前12:13),又赐给他们服侍教会的恩赐(参 林前12:7;罗12:3-8;彼前4:10-11)。当信徒读经、默想的时候,也是透过圣灵的光照教诲,经文才会变得鲜活起来(参 林前2:10-14;参 6:17)。圣灵也赐给圣徒祷告的能力(参 6:18;犹20节),并且为他们代祷(参 8:26-27)。圣灵带领基督徒,指引他们方向(参 8:14),又向他们保证,他们是神的儿女(参 15-16;弗1:13-14)。

救赎不是一次定案的事,乃是一种生活方式,必须愿意不计代价跟从耶稣(参 9:2357-62)。坚守这真信仰的人(参 2:7;西1:21-23)会彰显出下述几种真性情:对神的恩典感恩,坦然无惧地祷告,顺服主的命令,诚心相信主耶稣基督,衷心赞赏圣灵在他们生命中的大能;他们这几种真性情,又都借着持续爱弟兄的心得以更加显明。信徒身上有这几种德行,就能赋与他们真实的确据(参 彼后1:8-10;腓1:6;提后1:12下),可以有信心知道自己已经借着神的大能从上面而生。

 


 

[1] 参本“研经工具”中之伯迪克所著《约翰书信》The Letters of John the Apostle [Chicago: Moody, 1985], 4.)。

[2] 《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3.24

[3] J. H. Moulton,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vol. IV: Style, by Nigel Turner (Edinburgh: T. T. Clark, 1976), 133.

[4] 详情请参Robert Law, The Tests of Life (Edinburgh: T. & T. Clark, 1914), 341-45;以及A. E. Brooke,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Johannine Epistles,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emmentary (Edinburgh: T. &T. Clark, 1912), ii-ix。

[5] D. A. Carson, Douglas J. Moo, and Leon 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448-49.

[6] John R. W. Stott, The Epistles of John, The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 34.

[7] 有关约翰福音书为使徒约翰所写的证据,更完整的讨论请参John1-11, 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2006), 3-7

[8] 《主圣言五书注释》Exposition of the Oracles of the Lord, 1)。

[9]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John's Revelation (Minneapolis: Augsburg, 1943), 9.

[10] Clement of Alexandria, Who Is the Rich Man that Shall Be Saved?, 42.

[11] 爱任纽著《反异端》(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3.3.4.

[12] 我在拙著《布衣圣徒》(Twelve Ordinary Men [Nashville: W Publishing Group, 2002])中分析了他属灵性格的发展。

[13] 爱任纽著《反异端》(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3.3.4.

[14]Who Is the Rich Man that Shall Be Saved?, 42.

[15] 参本“研经工具”中之伯迪克所著《约翰书信》(Burdick, The Letters of John, 38-40)。作者估计约翰一书中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经文所反映的观念,都可以在约翰福音中找到(p. 40

[16] John1-11, 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9.

[17] “第二次大觉醒”(Second Great Awakening)于19世纪初发生,“平信徒祷告大复兴”(Layman's Prayer Revival)于1857-1858年发生。

[18] 即只需要接受耶稣救主就可以得救,不需要接受他人生的主宰。——译注

[19] 关于本人对这种论调的评论,参拙著The Gospel According to the Apostles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93, 2000), 5-20, 193-216。有关圣经所谈的福音,其本质为何,请参《耶稣所传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8, 1994])。

[20] 关于良心的详尽探讨,请参拙著The Vanishing Conscience (Dallas: Word, 1994), 35-75, 229- 255。

[21] The Epistles of John, The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 149.

[22] Simon J. Kistemaker, 1Joh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Baker, 2004), 317.

[23] R. S. Candlish, 1John (Carlisle ,Pa.: Banner of Truth, 1993),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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