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 神所憎恶的七样事
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箴6:16-19)
神清楚说明哪些事是祂所憎恶的。
神憎恶任何形式的罪,但箴言6:17-19列出七种他特别憎恶的七样。首先是“高傲的眼”(17节)。这描绘了一个骄傲自大,鼻孔朝天,眼目高抬的人。他内心的骄傲流露在举止之间。
骄傲被列在首位,也许因为骄傲是所有悖逆神之事的核心。一切悖逆神的事,都可以追溯到路西弗(“明亮之星”,即撒但),他曾狂妄地向神宣称:“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3-14)。
神也憎恶“撒谎的舌”(17节)。人们经常玩弄真理,为获取某些所谓的好处而否认、歪曲它。但神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欺骗,他期望我们按照他的真理生活。
第三,神憎恶“流无辜人血的手”(17节)。指一些人的仇恨和贪婪极其强烈,以致宁可杀人,也不愿放弃他们想要的。神创造了生命并确立其神圣性。因此,神命定杀人者必被处死(创9:6)。
神也憎恶“图谋恶计的心”和“飞跑行恶的脚”(18节)。有时人会无意间陷入罪中,但这些人却是精心策划恶事,然后急速地执行恶谋。
最后,神憎恶“吐谎言的假见证”和“布散纷争的人”(19节)。作“假见证”是把虚谎的事套在一个无辜者身上。这会阻碍公平,破坏名誉,甚至毁灭生命。“布散纷争”是指有人在原本应该合一的地方制造分裂。
这些罪恶都是非信徒的特征,但基督徒也难以幸免。所以务要警惕,好使你远离神所憎恶的行为和态度。
祷告建议:如果你正在行这些罪恶中的任何一项,要承认并悔改。
进深研读:根据腓立比书2:1-5,基督徒应当如何彼此相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