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个循环:基督徒生活是做神的儿女(2:29-4:6

 

大体而言,约翰书信中的第二个循环与第一个循环的内容相同。然而,它并非只是重复。主题依然是基督徒生活,不过这部分把它描述为做神的儿女,而不是与神相交。使徒同样提出了伦理上(2:29-3:24)和基督论上(4:1-6)的验证,然而在每一个验证上,他又超越了前一个循环,进一步阐述了该验证新的方面。因此,这部分是从不同于15节至228节的视角来看待基督徒生活及其验证的。

 

本循环的要点是新生这个概念。基督徒是从神生的,因此具有家族成员间的相似性。俗语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对于神家中的每一个人来说确实如此。

 

(一)从伦理上验证儿女身份(2:29-3:24

 

从伦理上对儿女身份的验证涉及践行公义(2:29-3:10)和爱信徒同伴(3:10-24)。这两者均会表现在神儿女的生命中。

 

1.儿女身份要求践行公义(2:29-3:10
 
1)基本原则(2:29
 

约翰在开始叙述本书信的第二个循环时,采用了与第一个循环相同的方式。他提出可用来验证人的信主宣告是否真实的标准。在约翰一书15节,该标准是神,约翰称他是光。换言之,神在道德上是良善的,有真理和圣洁那些与他相交的人必会像他。

 

此时在229节,约翰提出的标准同样是神,他描述神是公义的神。虽然前一节经文显然是在谈论基督,然而29节的代词肯定是指父神,因为这节经文接着说,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新约从未谈到从基督所生。基督徒是从神生的(约壹3:95:1),因而是属神的儿女(约壹3:1-210)。

 

约翰在29节阐明儿子定会像父亲。假如父神是公义的,那么神的儿女会表现出相同的特质。他在生活中会时常本着公义而行(希腊文是现在时,poiōn),从而证明他是从神生的。这并非说任何人只要看上去良善就是神的儿女。这封书信表明还有其他的特质必须表现出来才行。例如,基督徒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5:15),他们也爱神的子民(5:1)。

 

2)神儿女的特权(3:1-3
 

在这三节经文中,约翰停下来对神那奇妙的爱发出惊叹,这爱让神俯就我们,称我们为神的儿女3:1)。震慑使徒灵魂的这种惊叹简直难以言表。伦斯基提出,单词(希腊文为不定过去时命令语气)是指“只要看一看”。何等这个表述显明作者在想到这种爱时心里的惊奇,这种爱把我们的地位从有罪的罪人提升为神的儿女。这种爱(agapē)不是自私、有所求的爱,后者是源于被爱之人的愿望。相反,agapē是无私、乐于助人的爱,旨在付出,即便其对象可能不可爱。

 

英王钦定本中译作“儿子”(sons)的单词是tekna儿女),该词源自动词tiktein(“生”。我们是借着重生的方式进入神的家。在最早和最好的一些希腊文手抄本中还有另一些单词,这些单词表明作者在想到儿女身份时心里产生了某种激动之情。约翰的原话似乎可以肯定是这样的:“看父赐给了我们何样的爱,以至于我们当被称为神的儿女,并且我们真是神的儿女”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我们就如神的独生子,在这个不敬畏神的世界成为外邦人(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

 

神儿女的身份虽然是一个现在的事实,然而它也指向未来(3:2)。将来如何还未完全显明。然而,约翰确信,神的儿女将来至少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必照(kathōs)他的真样子见他”(英王钦定本,和合本作必得见他的真体)。从这一事实使徒推断出,我们必要像他。约翰不是说,因为我们见到他的真样子,所以我们将会变得像他。相反,他是说,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将会见他,所以我们也知道我们会像他。我们只有像他,才能见到他。

 

到基督再来时,信徒的成圣之路就会完满终结,他在道德上会被改变,罪性就不会再住在他里面,他也不会再犯任何罪。此外,他的身体也会改变,再也不会受死亡和衰残的辖制。因此,我们在身体上和道德上都会像基督。这是儿女身份将来体现出来的方面。因为如今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在基督再来时,我们会像他。现在的儿女身份保障将来我们会完全像我们的主。

 

另一方面,如我们在32节看到的,在某种程度上,将来之事也会影响现今之事。约翰此处提到的指望不是存在于信徒里面的(向他);相反,这指望是在基督身上(希腊文是ep’ autô)。他是根基。确信基督再来在此时此刻对信徒具有洁净效果。它启动了洁净的进程(希腊文意为“不断洁净”),该进程塑造信徒越来越像基督(像他洁净一样)。洁净的含义是免于罪的污秽。由于基督的生命在道德上是清洁的,因此信徒要时常洁净生命,使自己不犯罪。

 

按照约翰表达的意思,做儿女无论是在其现在的方面还是将来的方面,都是像基督,因而也像神。神的儿女因为是从神生的(2:29)且受洁净的指望支配(3:3),因此会过公义和洁净的生活,从而证明自己是神家中的一员。

 

3)儿女身份的标记(3:4-10
 

使徒在348节提出了三个原因解释为何罪与基督徒生命不相容。首先是关于罪的本质——使徒表述罪的本质是违背律法(3: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这句话的结构实际上是把两个事物等同起来,因而使得犯罪和违背律法是相同和可以互换的。任何人犯罪都是行事违抗神圣洁的律法。违背律法不是指单单对律法无知或没有律法,它指的是行为直接与律法相悖。约翰在这里及随后的经文中谈论犯罪时使用了希腊文现在时动词。现在时描述的行为通常是指持续的行为。因而,34节上半节最接近字面意思的翻译是“任何人只要一直犯罪,就同样是在违背律法”。

 

既然犯罪是违背神的律法,因此它不应当成为神儿女的特征。对于神家中的人来说,他们应当有神家的样式,犯罪是不合宜的。他若犯罪就是否认家庭成员间的相似性,拒绝遵行神的旨意。

 

犯罪与基督徒生命不相容的第二个原因在于基督的位格和工作(3:5-7)。我们得知,主曾显现,是要除掉“我们的罪”(英王钦定本,和合本作人的罪3:5)。单词“主”译自指示代词ekeinos,字面意思是“那一位”,着重指基督。约翰的叙述是关于读者非常熟悉的一个真理。既然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毋庸置疑是败坏罪,那么跟随他的人去犯罪显然就不合宜。如英王钦定本所暗示的(“我们的罪”),使徒可能具体谈论的是信徒犯的罪。一些希腊文手抄本有第一人称代词hēmōn(“我们的”),然而更好的手抄本里只有冠词tas。即便如此,译作“我们的罪”或许也是合宜的,因为希腊文冠词经常用来指所属。因此,假如把约翰的话理解为基督来要除去我们的罪,那就更加突出了犯罪是不合宜。如果基督来正要败坏的事,信徒反而去做,那该是多么矛盾啊!

 

基于此,约翰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3:6)。“住在他里面”的人是得救之人,与没有得救的人形成对比。他是住在基督里面,活在与基督永恒的关系里。约翰谈论的不只是生活中与主亲密的基督徒,去和不那么与他亲密的基督徒对比。相反,他是声称任何在基督里、从而与基督有救赎关系的人,“就不犯罪”(见2:24-2527-28的注释)。

 

这是指信徒不会犯罪吗?这样的宣告与其他暗示基督徒确实犯罪的经文(约壹1:8-2:2)会产生矛盾。然而,细查希腊文动词的时态就会化解这个难点。Hamartanei是现在时,因而描述的是持续的行为。约翰不是说住在基督里的人不会犯任何一个罪行,这应当是希腊文不定过去时表达的含义。相反,他是宣告说,“没有人(pas…ouch)住在他里面却一直犯罪”。这人可能、并且确实会犯个别的罪行,然而他不是时常过着犯罪的生活。为什么?因为罪与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是不相容的(参3:4-5)。

 

36节下半节,约翰描述了相反的情况。凡是时常犯罪的人(现在时,hamartanōn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这样的人显然与主没有救赎关系。即便到此刻,他从未(完成时,heōraken)见过主。这并非指一个人肉眼的视力,而是指信心里属灵的看见。如果我们未曾见过他,我们肯定是从未认识他(完成时,egnōken)。既然这与前面的陈述相反,那么可见约翰是用“住在他里面”来描述见过和认识基督并因而得救的人。那么,大体的原则是:基督徒不会时常犯罪,那些确实一直犯罪的人对主未曾有救赎方面的知识。

 

37节插入的话提醒读者想起引发作者撰写这封书信的起因:小子们哪,不要被人引诱。这节经文是由出现在21节表示钟爱的同一个词(teknia,“小小的新生儿”)引出的。所谈论的引诱被描述为带领某人走入歧途的行为(见2:26节注释)。约翰在此关注的引诱可能特别是指行为方面的。约翰的读者所面对的异端在道德层面和教义层面均是错的,因为真知识(3:6)必伴随着公义的生活。由于诺斯替主义者宣称有属灵知识,却又活在罪中,因此约翰强调行公义和对基督的认识不能分开。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基督)是义的。换言之,人若认识基督就会像他。这意味着,因着基督是义的,信徒同样是义的。这种内在之义的外在表现就是信徒时常行义(现在时,poiōn)。信徒的生命与基督的生命会是一致的。由于不会有不合宜的罪行,因而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显明会有其家庭成员的样子。

 

38节叙述了罪与基督徒生命不相容的第三个原因:犯罪的是属魔鬼(关于前两个原因,见3:4-5)。同样,约翰在此不是说犯个别罪行。他用现在时poiōn描述持续的行为。生命中总有这种行为的人是“属(ek)魔鬼”的。他是从撒但而来,是魔鬼的儿女。正如公义是基督的特质(3:7),魔鬼则一直在犯罪。他从起初就犯罪。约翰不可能是指魔鬼在永恒中就作为罪犯存在,因为圣经只知道一位永恒的存在者,就是神自己。使徒也不可能是指起初神创造撒但为恶者。神肯定没有创造恶。“起初”一词必定是指万物开始的时期,是罪以撒但首次反抗神的形式进入宇宙的时候(参约8:44)。

 

既然罪是从魔鬼来的,那么基督徒犯罪显然就不合宜。约翰又提醒说基督来是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3:8),这更凸显出基督徒犯罪是不合宜的。作为第一个罪犯,撒但带来了人所犯的罪行。归根到底,这些都是“魔鬼的作为”。由于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是除灭这些作为,因此它们完全是与基督徒生命对立的。

 

348节,约翰阐述了罪与基督徒生命不相容的原因。在3910节上半节,他甚至断言基督徒不可能时常犯罪。英王钦定本(及和合本)的译文可能又会让读者理解为约翰是在教导某种不会犯罪的完全样式——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3:9)。然而,就如在38节,这里的动词是现在时,因此并不是描述单个的罪行,而是一直犯罪的行为。从神生的、现在是他家中成员的人不会让罪成为他的生活习惯。对于每一个重生的人来说,这都是真实的,希腊文的结构(pas…ou,“没有人”)清楚表明了这点。

 

这一点属实的原因是:神的种存在他心里(见和合本小字。种(sperma)是繁殖过程中既有生命又包含家族特征的元素。用现代科学术语来讲,种携带着传递遗传的基因。神的孩子不会一直犯罪,因为按照他属灵的遗传来讲,这与他的本性相悖。事实上,约翰确实宣告说,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3:9)。现在时再次表明他不能持续犯习惯性的罪。一直犯罪与神儿女从天父继承的本性相悖,因此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这里显然存在两个属灵家庭(3:8-9)——神的家和魔鬼的家(3:10)。就在前面的经文中,约翰已经表明其中一家的儿女与另一家的儿女如何不同。神家中的成员可以由他们行公义的特征认出来。凡不行义的,就不属于(ek,“来自”)神。因为只有两个属灵家庭,所以这种人是来自魔鬼,即魔鬼是他的父。因此,由于在约翰的时代,诺斯替主义开始宣称拥有高级的属灵知识(在我们的时代也一样),一个对基督徒认信是否真实的重要验证,就是在他的生命中是否有公义的行为。

 

2.儿女身份要求爱信徒同伴(3:10-24
 
1)过渡(3:10
 

几乎在不知不觉间,约翰的讨论就从行公义过渡到了爱信徒同伴。在此,基督徒的生命依然被视为神儿女的身份,约翰亦继续描述属撒但和属神的两个属灵家庭,只不过现在讨论的是第二个家庭的特征。否定短语不爱弟兄的直接断言不爱神子民的人不是神家中的成员。而从间接角度来说,这个短语告诉我们两点:①爱神子民的人是魔鬼家中的成员;②爱神子民的人是神家中的成员。

 

2)爱的命令(3:11
 

信徒从起初受了命令要爱基督徒弟兄,这表明它是基督徒生命的一个基本部分。此处用“起初”一词不可能是指永恒的过去或创世,因为那样的时代显然先于约翰读者许多个世纪。他所说的必定是他们刚成为基督徒的时候(参2:1)。

 

诺斯替主义者的教导是后来才有的,然而爱的命令是使徒起初所传信息的一部分。显然,在差不多四十年前保罗带着福音深入亚细亚省时,读者们第一次听到这一命令(徒18:1919:1-41)。实际上,该命令不只依赖于使徒的权柄,而且也是耶稣亲自说过的(约13:34-3515:1217)。

 

与讨论公义的内容时一样(2:29-3:10),约翰这里使用现在时动词agapōmen(“爱”)意味深长。基督徒的生命要以持续的爱的态度和行为为特征。与在2911节一样,约翰谈论的不是完美的爱,而是对于基督徒来说普遍真实的事情。虽然爱通常会存在,然而在有些情况下信徒的爱会少一些(正如在光明行并不排除认罪的必要性,1:7-2:2)。

 

3)负面例子(3:12-13
 

强调一个令人向往的品格或行为,其有效方法是把它与其对立面进行对比。约翰在1213节就是这样做的,他在此处举出了两个仇恨的例子。第一个例子是第二个例子的模板。该隐是属那恶者12节)之人早期的例子。从肉体上说,他是亚当的儿子;然而从灵性和道德上来说,他是魔鬼的儿子。使用描述魔鬼的词来描述该隐,毫无疑问暗示了这点。撒但被称为“那恶者”(ponērou),该隐的行为则被称为恶的ponēra)。基督宣告说,魔鬼是“从起初杀人的”(约8:44)。因此,既然撒但是该隐的父,该隐便跟随他的脚步,同样成为杀人者。译作的希腊文单词(esphaxen)字面意思是“割喉”,在约翰的时代泛指任何涉及流血的暴力杀害。

 

约翰解释,该隐杀害亚伯是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与现在一样,正直人的义透过强烈对比显出恶人的罪,结果是后者仇恨前者。恶人不是因为义人的义而嫉妒他们,相反,正是因为义的存在,他们的邪恶受到了指责和定罪,所以他们恨义人。该隐因着他兄弟献的祭蒙神悦纳、他自己献的祭却被拒绝而心生怨恨(创4:1-8)。

 

第二个仇恨的例子与读者是同时代的(13节)。条件从句“世界若恨你们”(英王钦定本,和合本作世人若恨你们)似乎只是暗示仇恨的可能性。然而,希腊文结构表明,约翰理所当然地认为世界确实恨信徒。该从句可以改述为“既然世界一直恨你们”。此处“世界”当理解为有组织的邪恶体系,该体系是与神和他子民敌对的(见2:15-17)。

 

显然,这种对立已经干扰到约翰的读者,因为他劝他们别再因为世界一直恨他们而感到惊奇(希腊文是否定冠词加现在时命令语气动词)。惊奇一词表示因见某事奇妙或神秘而感到震惊(参彼前4:12)。世界恨神的子民委实不是秘密,因为世界像该隐一样是“属于那恶者”的。那些属于邪恶世界体系的人是魔鬼家中的成员,因此会体现出他仇恨神子民的态度。现在与那时一样,邪恶因义存在于其间而定它的罪所以恼怒,如果它有能力,它就会除去使它不舒服的原因。

 

4)爱的验证(3:14-15
 

约翰现在从仇恨的负面例子转移到爱的正面特征。这种对比通过代词我们14节)表现出来。由于该词在这句话中处在强调的位置之上,因此或许可以改写作“然而至于我们”。世界的特征是仇恨,然而,至于我们,我们的特征是爱。虽然神确实希望基督徒爱世界上的人,然而约翰在此却特别谈论到爱神家中的成员。弟兄是那些和我们拥有同一个属灵父亲的人(参5:1)。我们以家人间的爱去爱那些和我们一样重生的人,这就证明我们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从2911节,读者或许能推断出对信徒同伴的爱是人已经得救的证据,而仇恨证明人仍在罪的黑暗中。可是现在在314节,该事实则清晰地陈明出来。爱弟兄证明我们如今在灵性上不再是死的,而是有了永恒的生命(参15节)。

 

约翰使用希腊文现在时(意思是“我们一直爱”),表明他谈论的不是转瞬即逝的情感。爱神的子民是我们生命中的习惯行为。此外,使用动词agapaō(“爱”)表明,作者是在谈论那种对待他人无私的、乐于帮助的态度,不是旨在为自己获取什么,而是意在施与。agapē不是情感的泛滥。它虽然涉及情感,然而重要的是,它亦有智力和意志的因素。我们爱在基督里的弟兄,不是因为他本身可爱,而是因为我们知道他是我们的弟兄,并且因为神命令我们爱他。

 

然而,正如对信徒同伴的爱是永生的证据,同样地,没有爱就表明人在灵性上是死的。不爱弟兄的人是住在死中,即他仍处在出生时的光景里,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

 

14节的结束语语气强烈,有些人可能会反对它。因此,约翰在15节继续证实其正确性。他宣称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这是重申耶稣在马太福音52122节的教导。罪主要不是一种外在的行为,它基本上是内在的态度(参太5:27-28)。因此,仇恨不当被视为头脑中一个没有害处的态度,或仅仅是厌恶某人的心情。仇恨是想除掉一个人的欲望。虽然可能没有足够的勇气或机会来实施该欲望,然而仇恨是在心里渴望把对方除掉。因此,仇恨是残忍冰冷的毒药,是构成谋杀的主要因素。

 

约翰的论证基于一个普遍接受的真理(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这并非指一个杀人犯后来不能相信基督,接受永生。约翰所指的事实是,任何重生、因而拥有永生的人都不会犯谋杀罪。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杀人的人清楚证明他没有得救。因此,既然仇恨等同于杀人,那么恨别人的人同样没有永生。

 

5)对爱的验证(3:16-18
 

约翰在1415节宣称爱是一个验证,通过它可以断定一个人是否得救。现在,约翰从以爱为验证转而谈论对爱的验证。1618节的问题是:如何确定一个人的爱是否真实?若无可靠的方法辨识真正的爱,那么爱的验证就失去其价值了。

 

然而,约翰宣称有一个方法可以让我们在见到真正的爱时认出它来。我们从此借此就知道何为爱16节)。请注意,最初的文本中没有斜体的单词“神的”。[1]名词“爱”前的定冠词(tēn agapēn)明确了约翰所指的特定的爱。这爱就是他在紧接着的前文中用单词agepē描述的爱,它既体现在神的身上,又体现在人的身上(见14节注释内容)。这种爱通过它公开的行为表现出来,由此被人认识。我们知道,基督爱我们是因为他为我们舍命。

 

基督爱的行动不仅证明他真的爱我们,并且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式。假如我们真的爱在基督里的弟兄,那么在需要时,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约翰在17节从负面阐述了相同的真理。他提出一个假设的案例,说一个人有世上财物,即他拥有在这个世界生活所需要的物质。经文中没有暗示这人富有,只是表明他确实拥有可分享的东西。此外,他非常清楚他弟兄一直以来的需要(希腊文是现在时)。事实上,他对这件事的知晓同样是一个持续的经历(希腊文是现在时)。他显然是不断看到这种需要的迹象。然而,就如罗伯森(Robertson)生动阐释的,他关上了怜悯的大门。[2]单词kleisēi(“塞住”)是不定过去时,指某一刻的行为,与这节经文前面三个动词形式所描述的线性行为形成对比。英王钦定本的“怜恤的肠”(splagchna)在用作指情感的所在时,类似我们的单词

 

约翰的问题——“神的爱”(love of God,英王钦定本;和合本作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实际上是否认神的爱住在这样的人里面。鉴于上下文是讨论对人的爱,而不是对神的爱,因此“神的爱”在此一定是指以神为发起者和来源、并且以人为对象的爱。这样的爱若存在,就会以明显的爱的行动表现出来;它不能隐藏。真正的爱施与需要的人,它乐意为被爱的人牺牲自己。因此,它不仅仅是言语,不仅仅是情感;它是包括智力、情感和意志在内的全人为了同伴的利益而采取的行动表现。只有这种有行动的真爱,才能构成“我们……已经出死入生”(14节)的证据。任何诺斯替主义者关于爱神子民的宣称,若付诸于这个严格的检验,就都显得虚伪和空洞。

 

在结束对爱的验证(3:16-18)这部分内容时,约翰对他的小子们提出了实际的劝诫。“小子们”一词提醒他们的属灵出生,借此他们都成为神家中的成员。该劝诫沿袭真正的约翰式风格,首先从负面阐述,接着从正面阐述。神的子民相爱,不要只在言语上和舌头上换言之,他们不当用言语或舌头去爱。这表明爱不只是关乎话语,不仅仅是毫无意义的舌头运动。相反,我们应当在行为和诚实上去爱。就如1617节所表明的,爱应当关乎行动。实际上,真爱的必要表达是爱的行动。只是通过语言表达的爱根本不是真正的爱。

 

然而,因为由爱激发的行动也可能是虚伪的,所以约翰加上了“诚实”二字。我们的爱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伪造虚假的,因为只有真正的爱才足以证明一个人“已经出死入生了”(14节)。

 

6)爱的果子(3:19-24
 

在这部分,作者讨论了从真正的爱产生的两个结果:安稳(19-20节)和祷告蒙回应(21-24节)。

 

单词从此19节)明确指约翰在18节向读者劝诫的那种爱,即有行动和真实的爱。我们的生命若彰显出这样的爱,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这是牢固的知识,不是依赖于我们的感受,而是在于我们所拥有的生命,这生命对于那些没有重生之人来说并不是天生就有的特质。我们能在其中看到牺牲自我利益与有需要的弟兄分享的习惯。这样的爱不仅仅是人的爱,这表明神在我们的心里工作,因此我们能确定我们是“属真理的”。这个介词短语的字面意思是指,我们是从真理的源头而来。我们的属灵经历源自神的真理,而不是来自错谬。因此,这就证明我们是神的子民。

 

19节下半节的经文暗示,基督徒的心有时会因感到不确定和不安全而受到攻击。它可能会自责。约翰用一词来指整个内里的人,然而他特别指良心和情感。当这种不安全和自责的感受开始折磨信徒时,他能够靠着思想他生命中有真爱(愿意牺牲并与有需要的人分享)的证据来抚平被扰乱的心灵。安稳一词的字面意思是“说服”。按此,自责的心灵就可以被说服,相信它是“属真理的”,因而是属神的。

 

20节经文的希腊文文本有点奇怪,很可能是因为作者省略了一个他认为读者会自然补上的单词。该节经文是由两个独立的从句组成:①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以及②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或许最好的解答是,约翰希望读者加上类似“显然”这样的词语。因此,这节经文可以理解为“因为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那么显然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人的心、甚至一个重生之人的心,都不是绝对可靠的。它可能使人经历最痛苦的责备和没有保障的感受。但是,神是无所不知的,从不判断错误形势。他让我们确信,若一个人的生命中存在自我牺牲和无私的爱,就确实证明他是从神生的。那么,对于良心敏感的信徒来说,爱的果子就是安稳。

 

约翰没有建议我们去从任何仪式中寻找安稳,比如洗礼;也不是建议我们从任何从属关系中寻找安稳,比如教会会友身份。他甚至没有要求我们记住我们定意承认相信基督作为救主的决定性时刻,虽然该行为非常重要。在这段经文中,得救的确据是基于信徒生命中发生的一项工作。不是因为我们赚取救恩所以能对其有把握;相反,我们得救的真实性是透过我们被赎回的生命中对神的爱来彰显的。

 

爱的第二个果子是祷告蒙回应(3:21-24)。心不再受责备的信徒,其生命中就会有这果子(21节)。爱把自责的不平安驱逐出去,取而代之的是向神坦然无惧parrēsian(“坦然无惧”)用在世俗希腊文中是指“言论自由”。它既有勇敢的含义,又有确信的含义。然而,该词没有任何不恰当或无礼的意味。确定自己是从神生的人,能够毫无怀疑和恐惧地来到神的面前,随意讲话,拥有确信。他知道,因为他生命中的爱,他已经被神接纳,因此在神面前可以完全泰然自若。拥有如此确信的基督徒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4:16),不是作为有罪疚感的罪人,而是作为儿女合法地到他父亲面前。

 

然而,安稳的祝福不只是信徒享有特权可以坦然无惧地到神面前,并且还保证他的祷告会蒙应允。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22节)。在这里,祈求和得着的经历是用现在时动词描述的,表明这是基督徒习惯性的生活样式。祈求不是一个少见或时断时续的活动,而是常常进行的;得着同样不是偶然的,而是经常重复发生的。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句话不是空白支票,可以用来支取任何我们想要的东西,无论它是什么。在圣经中还有其他条件来约束祷告。51415节有一个例子,在该处约翰解释祷告要蒙应允,则必须符合神的心意。无疑,从322节下半节可以推断出相同的意思。此处谈论到神回应祷告的原因是: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这类人关心神的心意,他的请求会符合神的心意。

 

现在时动词“遵守”和“行”在此处同样值得注意。顺服作为祷告蒙应允的必要条件是一种习惯性行为。尽管“遵守他的命令”和“行他所喜悦的事”这两个表述本质上是一样的,然而两者强调的重点不同。命令是法律上要求必须遵守的,而谈到神喜悦的事情时,则不是强调法律要求,而是指愉快和甘心的服侍。

 

23节,复数的命令变成单数:神的命令就是。就如基督用两条大诫命来总结一切律法和先知所讲的内容(太22:36-40),约翰现在把神给信徒的所有命令也合并为这一条命令:叫我们信……且……爱。在作者看来,它们构成了一个命令。伦斯基解释道,“若没有爱,你就不可能信;你若不信,就不可能爱。”[3]保罗也对礼仪上的工作和“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6)进行了对比。这个包含两方面的命令,处理我们与神(“信”)和与人(“爱”)的关系。此外,它与约翰在这封书信中确立的两个基本验证是对应的:在基督论上的验证(“信”)和在伦理上的验证(“爱”)。这个命令就是信……(这)。我们对此的理解是,约翰是指我们应当相信这名当中所代表的一切——一个位格(即他儿子耶稣基督)兼有神儿子的身份和真正的人性。诺斯替主义者不能认同该信仰宣告。

 

更好的希腊文本表明动词“信”是不定过去时,强调某个时刻的行动;而“爱”是现在时,因而描述持续的行为。某个时刻的行为无疑是起初承认基督是救主的行动。与这种一次就足够的承诺不同,信徒只要活着就要向基督徒弟兄表达爱。从句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提醒我们想起基督在最后的晚餐时给门徒的新命令(约13:34-35)。

 

复数的“命令”(24节)把我们带回22节,在那里约翰显然谈论到父神的命令。此外,他回顾了在236节谈论过的关于顺服神的命令并且住在他里面的内容。

 

持续遵守(希腊文是现在时)神的命令是某种相互内住的证据。如此遵守的人“就住在他里面”(英王钦定本),即住在神里面;出于同样的原因,神也显明住在信徒里面。两者均处在神秘的彼此联合里。2223节描述的顺服,只靠人的能力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若人生命中有顺服,那么就明显证明他与神有独特和亲密的关系。神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许多学者认为,单词所以24)不是指前面的内容,而是指接下来的内容,即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然而,应当注意的是英王钦定本中既有单词“据此”(hereby,英王钦定本;和合本作所以),又有单词“借着”(by,英王钦定本;和合本作)。第一个译自希腊文介词en,该词显然表示方式。第二个译自介词ek,指源头。因此,我们可以把约翰的话改述如下:“通过遵守神的命令这一方式,我们知道他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得到的这个确信是从神赐给我们的圣灵而来。”因此,我们的确信不是仅仅通过推理而获得。它是从圣灵而来,是属灵理解力的一部分,并且我们获知可以从圣灵得到这种能力(见约14:2616:13;林前2:9-12;约壹2:2027)。圣灵使用我们对命令的顺服——我们对信徒同伴“在行为和诚实上”的爱,使我们确知我们在与神活泼的救赎联合里。

 

(二)从基督论上验证儿女身份(4:1-6

 

16节,约翰继续论述第二个基督论上的验证。第一个关于该验证的讨论出现在21828节,在该处基督徒生活被视为与神亲密相交。然而,在229节至46节,基督徒生活则被描述为做神的儿女(3:1-210)。信徒是从神生的(2:293:9)。虽然“从神生的”这个表述没有出现在416节,然而此概念却出现在这部分当中。短语“属神的”(ek tou theou)在这六节经文中出现六次。[4]希腊文介词ek指源头,字面意思是“源自”。因此,信徒是“源自神”。神是他的源头,他是从神生的。对这种出身是否真实的一个验证,就是看人对基督位格的态度。

 

1.对假先知的警告(4:1
 

从类似1节这样的经文可以清楚得知,这卷书信写于紧急时刻。4节的宣告和亲爱的1节)一词明确表示约翰是写给信徒的。然而,有迹象表明,他们面对假教师宣称的内容时轻易受了蒙骗。约翰使用的希腊文结构表明,他在敦促读者别再相信一切的灵。他们天真地认为每个自称从神而来的教师都是真的。

 

因此,约翰命令道: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试验”(dokimazete)一词是表示检验一个人是否可以担任公职的专业用词。信徒应当不断地(希腊文现在时)试验属灵领袖,从而判断他们在教义上是否具有领袖资格。

 

约翰在这部分所用的单词“灵”有点不寻常。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他是在谈论先知,就如这节经文最后一部分所表明的。圣经中先知的概念是指,这人是受到超自然的感动而讲话。正是因为神的灵降临到扫罗身上,他才能说预言(撒上10:610)。约翰认为假先知是被虚假的灵感动,他称这种灵是“敌基督的灵”(约壹4:3)。因此,他非常紧密地把先知和感动先知的灵联系在一起,以至于他不谈论先知,而是谈论灵,后者才是先知信息真正的源头。

 

2.基督论上的验证(4:2-3
 

约翰现在继续解释如何试验各种灵。鉴于威胁读者的异端之本质,必须使用的标准关系到基督的位格。该验证的应用先是得出正面结果(2节),接着是负面结果(3节)。

 

1)正面陈述(4:2
 

在诺斯替主义者克林妥向外传播毁灭性的异端思想时,基督徒如何分辨哪些教师是从神而来?约翰的答案是:任何从神而来的人都会乐于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英王钦定本的译文“……承认耶稣基督来……一事”(confessth ... that Jesus Christ is come)暗示,所谈论的是承认一个关于耶稣的命题。然而,2节的希腊文本没有与“一事”(that相对应的单词。这表明所说的承认是承认耶稣是人,而不是承认一个关于这个人的命题。约翰不是在谈论接受一个信条,而是说相信一个已经到来、并且仍然道成肉身的人(希腊文是现在时)。2节下半节最好的翻译是:“任何灵若承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那就是属神的”。这样的人相信人性的耶稣和神性的基督是同一位和同一个位格——他是道成肉身的神。承认这一点的人是受到神灵的驱使而承认,他的宣告表明他是出于神的(参5:1)。

 

约翰并不是要表达道成肉身是唯一重要的教义,所有其他教义都不重要。他所反对的异端之本质——克林妥主义,其扭曲的基督论要求验证的标准必须是基督论上的。

 

2)负面陈述(4:3
 

这节经文特别针对克林妥的诺斯替主义异端。克林妥明显与约翰同时期生活在以弗所。他教导耶稣只是自然生育出来的人,而神性特质——基督在他受洗时才临到他身上(参太3:16),并且在他临死前离开了他(参太27:46)。因此,神性并没有彻底进入人罪恶的肉体里,它只是停留人性的耶稣身上。因此,2节陈述的关于道成肉身的验证清楚表明克林妥不是出于神,因为他拒绝承认相信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

 

这样的否认不是受神的灵驱使,而是受敌基督的灵驱使。这并非指那位敌基督在1世纪已经存在。这是说,在敌基督来时将会成为其特性的灵那时已经在活动,并且如今依然在活动。就如神的灵是位格性的,敌基督的灵也是位格性的。毫无疑问,它实际是撒但自己的灵。启示录132节告诉我们,在末期基督的大敌人出现时,撒但会给他他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

 

基督论上的验证在我们的时代同样适用,尤其是在人遇到像基督教科学会、新思想、基督教联合学校(Unity School of Christianity)和神智学会(Theosophical Society)这样现今的诺斯替派别时。该验证同样可以适用于任何否认耶稣神性的人。人若攻击道成肉身,就是攻击基督教信仰核心的内容。假如耶稣并非既是神又是人,那么他就不能成为我们的救主。为了替我们死,他必须成为人;他的死要有无穷的价值,他就必须是神。

 

3.听上的验证(4:4-6
 

宗教领袖不仅可以根据他们对基督位格的说法来判断他们(4:1-3),并且也可以根据他们的听众来判断他们(4:4-6)。我们可以通过审视听他们的人来甄别他们是否属神。

 

这部分内容的突出特征是那些“属神的”和“属世界的”人之间的强烈对比。约翰在4节开头首先宣告说,“至于你们,你们是属神的”(意译),这与那些否认道成肉身的人形成对比(3节)。人称代词你们强调语气,就如5节和6节中的代词“他们”和“我们”一样。约翰肯定读者是属神的,因为他们承认耶稣是基督取了肉身来的(2节)。短语“属神的”指来源,因而几乎等同于“从神生的”(参2:293:9)。

 

此外,约翰的读者胜过那些否认道成肉身的假先知。他们没有被亵渎神的主张引入歧途,因为他们内里的资源够他们胜过。那在你们里面的那在世界的这两个表述无疑分别指神的灵和敌基督或撒但的灵。撒但是有能力的,他的欺骗也是危险的,然而内住在神每个儿女里面的神的灵是无所不能、真理的灵,在他面前任何欺骗都站不住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假教师是属世界的5节)。他们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与神作对的邪恶体系。而撒但是这体系的王(约12:31)。因为在灵性和道德上,他们是来自这个邪恶的世界体系,所以他们论世界的事。使徒这样说并不是指他们谈论关于这个世界的事,而是说他们的信息和他们自己一样,其源头是在世界里。它源自世俗的、敌基督的取向。结果就是,这世界的人听这样的信息。我们或许可以称其为听上的验证。宗教教师应该由谁对他要讲的内容感兴趣来受到鉴定。有句古老的谚语正适用于这一属灵层面:“物以类聚”。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神的子民。6节首先是一个强烈的对比:“至于我们,我们是属神的”(意译)。我们的源头既然是神(我们是从神生的),那么我们的信息同样来自神,因此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传讲神信息之人的特征在于,听(希腊文是现在时)他们讲话的人是神的子民。不属神的就不拥有该属灵取向,因而也不能够领会传讲神信息之人所讲论的内容。

 

因此,在416节约翰指出了两个验证,通过它们可以区分假先知和真先知。一个是他们所传信息的内容:他们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取了肉身而来吗?另一个验证是跟随他们之人的本质:谁听他们的信息?属神的人,还是属世界的人?这就是约翰区分真理的灵缪妄的灵的方法。

 

约翰通过这部分内容结束了他的第二个思想循环。在这部分,他把基督徒生活视为做神的儿女。从神生的就会具有某些可以辨识出来的特征,它们有些在本质上是伦理性的,有些是教义性的。作为其在生活中的突出特征,神家中的成员所拥有的是公义,而不是罪(2:29-3:10)。他对属神之人的态度将是从神而来的爱,透过分享和奉献这样显而易见的行动表现出来(3:10-24)。最后,从神生的人承认耶稣是神取了肉身来的。属神的人会乐意听他讲论(4:1-6)。

 

 

[1] 英王钦定本把这句话译作“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神的爱”,其中“神的”一词是斜体,表示原文中没有明确的对应词。——译注

[2] A. 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6:226.

[3] Lenski, p. 479.

[4] 和合本译作“出于神的”、“出于神”、“属神的”在英王钦定本中都是“of God”。——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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